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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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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公告编号:2018-52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公司坚持“一二三”发展战略(盯紧一个目标:成为行业领先的生产资料供应链服务集成商;服务二类客户:服务“基本建设”和“中国制造”两类客户;提升三大能力:提升风险管控能力、集成服务能力和资本运作能力),以建设“三同三创家文化”为指引,按照高质量发展,坚持“夯实基础、优配资源、做专做精、提质增效”的工作方针,着力做好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防范风险、深化改革、加强党建各项工作,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为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7.92亿元,同比增长38.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亿元,同比增长47.93%。销售各类金属材料594.21万吨,同比增长37.85%;矿石348万吨,同比增长0.93%;煤炭228.25万吨,同比增长185.02%,汽车11884辆,同比减少5.94%。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8-51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本次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调整2018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8-53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为15亿元人民币,注册日期为2016年8月26日,即将于2018年8月25日到期。鉴于此,为了维持公司融资渠道、保持公司融资结构、保障公司资金需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再次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经查询,本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发行面值壹佰元。

2、发行期限

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为不超过270天,可分期发行。

3、资金用途

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和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等。

4、发行利率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5、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将严格遵循《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之相关规定进行。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由公司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7、发行日期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及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二、公司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终止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及授权事项已获得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注册有效期为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的二十四个月。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况及到期兑付情况。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8-54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调整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金额580,000万元保持不变,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的担保总金额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3.28%,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1.31%。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前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调整的审议情况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6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2018年8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2018年对28家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额度共计580,000万元人民币,5家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共计200,000万元人民币,对湖南中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客户的消费信贷业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差额回购义务,金额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公司将严格限制2018年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450,000万元人民币。详见2018年6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8-39《关于调整201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2、本次调整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情况

鉴于公司拟将注册地从湖南长沙迁至浙江杭州,为顺利承接公司当前在湖南的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的经营管理,统筹安排公司迁址与发展湖南区域大宗商品及其他业务,公司于2018年8月7日在湖南长沙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在湖南区域业务的平台公司。为保证湖南区域大宗贸易业务正常开展,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拟调整201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拟调减浙江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5,000万元人民币、浙江中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000万元人民币、浙江中拓弘远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5,000万元人民币、锋睿国际(香港)有限公司5,000万元人民币、广东中拓物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000万元人民币、天津中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000万元人民币,合计调减6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共计75,000万元人民币,全额调剂给上述新设全资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其余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保持不变。

上述调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的规定。本次调剂后,公司仍将严格限制2018年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4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后起一年内有效(在该期限内,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所有担保合同项下的债务,公司均承担担保责任)。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将可用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4)上市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调整统计表

单位:万元

三、本次调整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签署情况

上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尚未签署协议,未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因公司在湖南长沙新设湖南区域大宗商品业务全资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湖南区域大宗贸易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整体良性发展,董事会在对控股子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及实际使用担保额度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拟调减6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全部调剂给新设全资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本次调剂后,公司对其余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保持不变,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金额580,000万元保持不变。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调整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上述非全资被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因受政策、地域、时间、资金实力等限制而未能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担保的,公司已要求其向本公司提供股权质押等担保措施,或由被担保控股子公司以土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或其承诺将不享有因融资担保产生的收益分配以实现同股同权,以确保担保的公平、对等及公司财产的安全。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新设湖南平台全资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根据被担保控股子公司2018年经营发展情况及实际使用担保额度,拟调减6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全部调剂给浙商中拓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本次担保额度调整有利于在保持现有担保总金额不变的前提下,使控股子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资金支持,有利于控股子公司及公司总体良性发展,且被担保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已按照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措施或以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或承诺将不享有因融资担保产生的收益分配以实现同股同权,保障担保事项公平、对等,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次调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的规定。本次调整后,公司为29家控股子公司合计担保金额为580,000万元人民币保持不变,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调整后,公司为29家控股子公司合计担保总金额为58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对外担保余额为310,653.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119.60%,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湖南中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客户的担保余额为4,517.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1.74%。

上述担保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信贷担保。除上述担保事项,公司未向其它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发生。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8-50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2018年8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8年8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2018-53《关于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调整2018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及《关于调整201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2018年8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明确投资决策程序,提升投资决策效率及科学性,防范投资风险,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内容主要包括投资原则、投资管理体系、投资预算管理、投资项目决策、投资后评价及风险管理等。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