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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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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8-095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8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5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8月23日-2018年8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下午15:00至2018年8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周先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3名,代表股份807,128,8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722%,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13,118,8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033%。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表)5名,代表股份805,747,6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198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8名,代表股份1,381,1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40%。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到会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王成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6,627,7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累计的股份数)的49.97%,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计的股份总数)的99.94%;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617,708股。

王成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02 《关于选举宋丽华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7,227,7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累计的股份数)的50.01%,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计的股份总数)的100.01%;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3,217,708股。

宋丽华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张乃博、李雪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