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900939 公司简称:汇丽B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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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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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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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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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在报告期内有序开展了如下工作:
1、保收益
1)服务厂房承租人,维系良好租赁关系,确保租赁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汇丽地板公司如期取得康桥地区厂房租赁收入462.95万元,并根据租赁协议相关条款约定与厂房承租方利乐公司就续租事宜进行了磋商。因利乐公司在大中华地区研发制造基地的统一调整,租赁期满后利乐公司不再与汇丽地板公司签订新的续租合同,但利乐公司希望汇丽地板公司在租赁期满后能够给予其搬迁缓冲期以保证其完成全部搬迁计划。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汇丽地板公司已与利乐公司签订了《厂房租赁协议的补充协议》,将原租赁合同租赁期延长不超过一年,详见公司2018年8月3日发布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 2018-014号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远汇丽公司将大丰工业园厂房整体租赁给臣生公司,本期在大丰地区取得全部租赁收入85.75万元,并收到上年度大丰港建设公司欠付租金8.5万元。
2)地板贸易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汇丽地板公司除继续对“万业松江名苑”项目进行质保维护工作外,未能开展新的地板贸易业务。
3)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通过向宁波通商银行、兴业银行及厦门国际银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9,000万元,报告期内已获得到期收益72.63万元。
4)公司联营公司汇丽涂料公司业绩持续亏损,报告期内拖累公司投资收益255.64万元。
2、谋发展工作
近几年来,公司一直努力培养公司主营业务、推进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但发展不顺利,其中国际贸易业务进展缓慢,印尼进口水产业务也因供货不稳定而不得不被终止。
1)国际贸易方面
报告期内香港汇丽公司的注册资本港币100万元经外管局批准后认缴到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香港汇丽公司完成两笔化工原料的贸易业务外,无其他贸易业务收入。
2)进口水产贸易业务方面
因货源供应不稳定,为控制风险,降低探索进口印尼水产品业务对公司盈利水平的影响,公司决定暂停印尼水产进口业务,并停止注册上海汇丽生活有限公司(暂定),改由公司控股股东汇丽集团公司探索印尼水产贸易业务,公司目前的水产品库存已按照市场价全部转让给汇丽集团公司。报告期内,累计发生水产销售收入139.26万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程光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编号:临2018-016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送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720号国际航运金融大厦27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9名,独立董事彭诚信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佟成生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程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谋求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购买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一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资金使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公告编号:临2018-017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720号国际航运金融大厦27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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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程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彭诚信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汇丽地板制品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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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春燕 吴颖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提案,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