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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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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进展的公告

2018-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18-032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751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1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48,035,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28,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420,035,000.00元,于2016年12月14日汇入本公司开设的下列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420,035,000.00元,另扣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5,03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5,000,0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44040015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随着公司日益发展壮大,技术体系日趋复杂,产品种类越发增多,逐渐形成了包含控制和驱动等自动化平台技术;可编程逻辑控制器、人机界面、伺服驱动系统和机器视觉等产品系列;整经机、经编机和冲床等智能装备;机械、电子、纺织等多个行业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体系。随着研发项目数量和类型的增加,人员、机器、场地的需求较之募投项目立项时有了较大的增长,对研发的工作环境、工作场地和研发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7年2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7年3月6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公司拟将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写字楼变更为自建写字楼,投资总额由4,453.96万元增加至9,273.96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不变,项目的资金缺口将以自有资金解决。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及整体布局,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研发整体优势,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2018年4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拟将运动型PLC、高端伺服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陆藕路与杜巷路交叉口东北侧变更为刘塘路,实施方式中的建设三条独立产线变更为新建产线与改造现有产线相结合的方式,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及用途不变。本次变更有利于提高物流效率,优化生产流程布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及合理布局,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四、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2017年3月6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实施方案做了部分调整。具体请见本公告“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8月16日,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天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本合同于2018年8月24日获得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审批通过。

合同主要情况如下:

(一)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天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32021177249491XD

法定代表人:史伟元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901号联创大厦东楼11层

2、关联关系说明

江苏天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江苏天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及财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1)发包人(全称):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承包人(全称):江苏天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建造科研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一期)

(2)工程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路与景宜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锡滨发改许【2017】165号

(4)工程内容:图纸设计的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建筑面积53426.2平方米,其中:地下2层,建筑面积14176平方米,地上24层,建筑面积39250.2平方米。(其中用于募投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为15000平米)

(5)工程承包范围:施工总承包

土建、桩基(含基坑支护、土方)、机电安装、消防工程、幕墙工程及室外市政及配套工程

(三)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730天

(四)质量标准

(1)本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本工程质量检验要求:

①基础及主体结构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②质量综合评定达到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壹亿陆仟伍佰万元整(¥165,000,000.00元)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合同工期安排,工期预计总日历天数为730天,合同的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预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已对违约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由于项目施工有一定周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可能会造成工期延误,不能按时竣工、验收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江苏天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无锡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表》。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