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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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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4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4日以短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向朝东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成立泸州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成立泸州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5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成立泸州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泸州豪能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投资金额:10,000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与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泸州高新区管委会”)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公司拟在泸州高新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汽车同步器系统智能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为此,公司拟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在泸州高新区成立全资子公司泸州豪能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豪能”)。

2018年8月28日,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成立泸州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不会构成关联交易,亦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成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注册登记、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和开展相应业务等具体事宜。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泸州豪能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认缴,具体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项目进度分步到资)

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货币,自有资金

法定代表人:张勇

注册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及摩托车零部件;机械设备及零部件;五金交电制品,塑料制品;汽车(不含小轿车)及摩托车销售;销售:有色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建材(不含油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三、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与泸州高新区管委会签订的协议中的约定,公司决定在泸州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 “汽车同步器系统智能生产基地项目”。本次对外投资若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实现战略目标,为公司的发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次投资以自有资金出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目前的业务发展需要,但新公司在运营管理方面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和推进新公司的开发、管理,全力支持子公司做好项目建设,建立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内部协作,确保新公司的顺利运作。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6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的议案》,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可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上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三)购买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购买国债逆回购的实施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相关事宜。

二、资金来源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购买国债逆回购的资金来源。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国债逆回购虽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