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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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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18-08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执行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加速推进核心业务、互联网医疗业务、微信智慧医院等相关产业的合作贯通。积极布局向健康服务业转型,形成以区域为重点,整合为依托,线上线下一体化为标志,集互联网医疗+大数据为特征的健康服务新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5,963,368.61元,较上年同比减少了46.0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6,451,013.11元,较上年减少了415.98%;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037,209.4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320.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0.0532元/股,较上年同期减少了416.6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0486元/股;以合并报表计算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7,034,128.95元,每股净资产0.7984元/股。

公司重点工作回顾:

1、依托公司大健康发展战略,拓展西南地区市场

2018年1月23日,信通网易与成都义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西宁义幻医疗、青海省人民医院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就共同建设青海省人民医院智慧医院项目签署了《青海省人民医院智慧医院项目建设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后,公司控股子公司信通网易与西宁义幻医疗将携手共同成为青海省人民医院 “智慧医院”项目的深度服务运营商、开发商及HIS系统支持方,将协助青海省人民医院对互联网医院业务进行更深入的技术开发及维护,并基于智慧医院-患者端、智慧医院-医生端、院内WIFI建设、医疗自助宝、微信在线问诊、网络门诊及医疗扶贫一体机建设进行深度运营及研发,打通医患双方,建立线上线下闭环服务的互联网医院,促进“互联网+医疗大健康”更大范围的应用,实现优质医疗资源的全民共享。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公司已将旗下子公司产业合作贯通,通过智慧医院、远程医疗与医院HIS系统的结合,公司将以新型组合产品的形式进入医疗大健康市场,为公司在西南地区的市场推进奠定了基础,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推进移动大数据创新业务发展

公司因筹划与贵士信息签署股权投资意向协议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18日开市起停牌。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以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各项工作,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完善。根据公司对股票停牌期限作出的承诺,公司股票因筹划各类事项的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月18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复牌后,公司继续努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贵士信息主要从事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商业服务,Quest Mobile产品系列专注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数据可视化及数据价值发现等相关产品的研发与销售。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推进移动医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创新业务的发展,改善盈利能力,为中小股东的利益提供了更为多元、更加可靠的业绩保障。

截至目前,万方集团正在与交易各方就本次收购贵士信息事项商讨调整交易方案,协商延期支付安排,交易各方就具体收购比例及其他事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相关协议,相关各项工作均在积极推进中。

3、积极开展军工领域创新业务

公司于2018年3月6日、2018年3月23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大型金属构件增材制造参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万方集团、重鑫科技、陈晓松签订了《关于大型金属构件增材制造(3D打印)产业化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合资各方将共同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设立万方增材,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认缴出资)、万方集团出资人民币13,500万元、重鑫科技出资人民币6,900万元、陈晓松出资人民币6,600万元。本次对外投资是为了响应国家军民融合战略,开拓公司未来产业发展的新增长点,未来公司将面向军工、航空、航天、船舶、能源、海洋工程等重大国防和工业高端装备制造的战略需求,开展钛合金、高强钢等高性能大型复杂关键金属构件增材制造工艺、成套装备、专用材料及工程应用关键技术的深度研发,致力于重大装备高性能大型关键金属构件增材制造技术的产业化,有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的竞争实力。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对外投资设立大型金属构件增材制造参股子公司已完成工商设立手续,并已开展经营活动。

4、突出新主业,置出基金板块业务

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战略转型期,为了集中力量发展和突出新主业,公司将逐步剥离基金板块相关业务。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完成了出售万方鑫润70%股权的工商变更,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出售万方鑫润70%股权交易事项已履行完毕。

5、积极的做好投资者关系的建设

公司致力于积极、阳光透明的投资者关系,与资本市场保持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互动,通过辽宁省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热线电话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优质品牌形象。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18-083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下午14:3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一号第三置业大厦A座30层大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85)。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18-084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下午14:3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一号第三置业大厦A座30层小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85)。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18-086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根据万方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集团”)与共青城艾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共青城艾力”)、共青城未名湖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共青城未名湖畔”)、共青城万泉博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共青城万泉博雅”)、共青城贵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共青城贵士”)、共青城奥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共青城奥利”)、上海逸宁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逸宁”)、孙一鸣及陈超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约定,万方集团尚未在协议规定期限内支付收购北京贵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士信息”)49.82%股权的剩余款项,万方集团能否足额支付收购贵士信息49.82%股权的剩余款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万方集团最终未能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支付收购贵士信息49.82%股权的剩余款项,本次交易有可能面临中止、暂停或取消的风险。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因筹划与北京贵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士信息”)签署股权投资意向协议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万方发展,证券代码:000638)自2017年7月18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2017年7月28日,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3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同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根据公司对股票停牌期限作出的承诺,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月18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复牌后,公司将继续努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贵士信息100%股权。截至目前,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母公司万方集团持有贵士信息49.82%的股权,为贵士信息第一大股东,孙一鸣先生为贵士信息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二、复牌后重大资产重组主要进展情况

公司与主要交易对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继续深入论证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事项,同时,公司与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材料进行补充和完善,相关各项工作均在积极推进中。

截至目前,根据万方集团与共青城艾力、共青城未名湖畔、共青城万泉博雅、共青城贵士、共青城奥利、上海逸宁、孙一鸣及陈超签订的关于北京贵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相关约定,万方集团尚未在上述协议规定期限内完成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8,059.9801万元的支付。

根据《补充协议》第六条约定:“6.3在共青城艾力、共青城未名湖畔、共青城万泉博雅、共青城贵士合计持有贵士信息43%的股权变更为万方集团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后,万方集团如未按本补充协议的约定向共青城艾力、共青城未名湖畔、共青城万泉博雅、共青城贵士支付交易对价,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行为仍然合法有效,共青城艾力、共青城未名湖畔、共青城万泉博雅、共青城贵士不得以万方集团未按约定付款为由主张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及/或本补充协议,亦不得以万方集团未按约定付款为由主张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但共青城艾力、共青城未名湖畔、共青城万泉博雅、共青城贵士可以向万方集团主张债权。在上海逸宁持有贵士信息5%的股权变更为万方集团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后,万方集团如未按本补充协议约定向上海逸宁支付交易对价,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行为仍然合法有效,上海逸宁不得以万方集团未按约定付款为由主张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及/或本补充协议,亦不得以万方集团未按约定付款为由或主张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但上海逸宁可以向万方集团主张债权。

6.4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满足后,万方集团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款金额向上海逸宁支付现金对价,每逾期一日,应当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日贷款利率上浮10%计算违约金,但由于上海逸宁的原因导致逾期办理标的股份交割的除外。”

截至目前,万方集团正在就本次收购贵士信息事项与交易各方商讨调整方案,交易各方就具体收购比例及其他事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相关协议。待相关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协议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万方集团尚未按期支付收购贵士信息49.82%股权剩余款项,万方集团能否足额支付收购贵士信息股权的剩余款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若万方集团最终未能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支付收购贵士信息49.82%股权的剩余款项,本次交易有可能面临中止、暂停或取消的风险。

3、公司将及时披露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每十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鉴于本次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半年度报告

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

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合计非经营性欠大股东万方源及其关联方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因此,本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往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8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辽国际北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7.5万元,系历史遗留问题,该部分担保责任已协议由万方源无偿承担。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审批的对外担保共2笔,合计金额为211,400万元,其中11,400万元是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期末实际担保余额为11,400万元。该2笔对外担保均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田立新、张超、肖兴刚认为:1、经审慎查验,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2、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证监发〔2003〕56 号和〔2005〕120 号文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未发生违规担保事项,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田立新、张超、肖兴刚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