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8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公司中房(南京)地产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8-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090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18年8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的通知,2018年8月28日,我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灿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追溯调整母公司财务报表期初数据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8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091号。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我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18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18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092号。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蒋灿明、薛四敏、孙卫东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于2018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员工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8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093号。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中房(南京)地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8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094号。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8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095号。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8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096号。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收购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暨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8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097号。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长沙金泰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暨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8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098号。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中交房地产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议案》。

我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中交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交”)拟与非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项目公司,对凤岗镇天堂围村编号为2018WG013的地块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深圳中交拟出资39.6万元,持有项目公司39.6%的股权。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中交房地产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8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099号。

十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中交房地产有限公司对首铸二号(东莞)房地产有限公司增资暨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联董事蒋灿明、薛四敏、孙卫东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8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100号。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

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公司”)拟与非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对武汉市新洲区汪集街道项目地块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华通公司出资2120万元,持有项目公司53%的股权。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8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101号。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091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溯调整

母公司财务报表期初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由于对部分子公司持股情况发生变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规定,需要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追溯调整事项的概述

我司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增资方式为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中交”)、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香颂”)引入战略投资方,2018年3月26日,佛山中交和佛山香颂分别与此次挂牌增资的成交方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增资协议,我司持有佛山中交和佛山香颂股权分别由90%变为47.37%,同时,不再将佛山中交和佛山香颂纳入合并范围。

我司于2018年2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成都中交花源美庐置业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我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增资方式为成都中交花源美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美庐”)引入战略投资方,2018年5月15日,成都美庐与成都招商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增资协议,我司持有成都公司股权由100%变为50%,同时不再将成都美庐纳入合并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规定,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能力下降,由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是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情况下,投资企业个别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式,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并对相关科目进行追溯调整。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追溯调整的相关科目及财务数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由于子公司控制权变更追溯调整母公司财务报表期初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093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为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拟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证券化方案概况

1、计划管理人/销售推广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联席代理推广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深圳前海联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

4、债务人:公司下属公司或关联公司;

5、融资人:为公司下属公司或关联公司提供工程施工、安装、采购等服务的供应商;

6、共同债务人:公司担任基础资产的共同债务人;

7、基础资产: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于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

8、发行规模:专项计划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预计每期规模不超过【10】亿元,以各期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公告为准;

9、发行期限:各期专项计划应当自本项目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24月内发行完毕,每期专项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不超过一年。

10、证券挂牌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1、决议有效期限: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12、授权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本次审批的总规模内确定具体项目参与机构、发行规模、各档资产支持证券占比、和产品期限和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以及签署、修改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专项计划结束之日。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挂牌无异议函,以及发行完成后需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可以延长公司应付账款的付款期限,有效缓解公司短期现金流压力,优化负债结构。

四、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郭海兰、胡必亮、马江涛认为,中交地产通过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可以延长公司应付账款的付款期限,有效缓解公司短期现金流压力,优化负债结构,此外,资产证券化作为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融资形式,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对本项议的表决结果,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分析及解决方案

风险分析:公司作为专项计划基础资产的共同债务人,对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应付账款,若子公司未按期偿付,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需承担付款义务。

解决方案:公司将一方面督促下属子公司按时兑付款项;另一方面谨慎选择基础资产,做好供应商管理工作,提高基础资产质量,严格审核交易文件,防范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094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公司中房(南京)地产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需求,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 控股子公司中房(南京)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申请银团贷款总额不超过134,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该笔贷款由南京公司以其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我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南京公司对我司提供全额反担保。

我司曾于2018年2月1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为南京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6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我司已使用为南京公司担保额度5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我司已使用担保额度为184,000万元,未超过上述担保额度,本项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中房(南京)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1月。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万军。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市政设施建设;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工程信息咨询。(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我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中房(苏州)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南京公司100%股权,南京公司是我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南京公司正在开发南京市高淳区地产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11月取得,土地面积总计175,268.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3,项目进展情况正常,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南京公司总资产149,066万元,净资产8,794万元,营业收入 0万元,营业利润 -1,602万元,净利润-1,206 万元;截至2018年3月31日,南京公司总资产188,305万元,净资产8,270 万元,营业收入59 万元,营业利润 -699 万元,净利润 -524 万元。

南京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

保证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下债权人对中房(南京)地产有限公司享有的最高额不超过134,000万元的债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其他股东担保情况

南京公司另一间接参股股东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参股比例30%)未提供担保,由南京公司对我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控股公司担保事项有利于保障南京公司开发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符合我司及控股子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的南京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我公司对南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决策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南京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上述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提供上述担保。

六、我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50,721.50万元,占2017年末归母净资产的167.37%;对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担保余额为66,150万元,占2017年末归母净资产的25.72%;无逾期担保,无涉诉担保。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095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需求,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参股子公司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中交”)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乐从支行申请贷款,融资总金额不超过156,000万元,期限不超过4年。该项融资由佛山中交以其所开发的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佛山中交各股东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佛山中交50%股权,相应提供78,000万元担保;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持有佛山中交2.63%股权,由于不具备担保条件,不直接为佛山中交提供担保;我司持有佛山中交47.34%股权,提供78,000万元担保,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向我司出具承诺函,承诺一旦佛山公司出现不能偿还到期贷款本息且我司因此承担了担保责任后,上海凝宇将就我司超股权比例承担的担保责任部分进行现金补偿。同时,佛山中交向我公司出具反担保函。

我司曾于2018年2月1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为佛山中交提供担保额度为178,000万元,本次担保前,我司已使用为佛山中交担保额度为0万元,本次担保后,我司已使用为佛山中交担保额度为78,000万元,未超过上述担保额度,本项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

法定代表人:高慎豪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水藤村工业大道二巷三号之四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持股比例47.37%,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持股比例2.63%。

经营情况:佛山中交正在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桂路以东、创富二路以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该地块于2017年9月取得,该地块用地面积60140.84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容积率2.8。该项目目前进展情况正常。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佛山中交总资产156,912.71万元,净资产9,984.10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利润-19.45万元,净利润-15.90万元;截至2018年3月31日,佛山中交总资产163,922.95万元,净资产18,959.13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利润-33.22万元,净利润-24.98万元。

佛山中交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佛山中交与我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乐从支行

保证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下债权人对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形成的债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3、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其它股东担保情况

佛山中交各股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出具补偿承诺函。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佛山中交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保障佛山中交开发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佛山中交股东方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上海凝宇出具承诺函约定补偿责任,担保公平、对等;佛山中交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佛山中交同时向我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提供上述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郭海兰、胡必亮、马江涛认为,本次为佛山中交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担保公平对等,风险可控,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本项议案。

七、我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50,721.50万元,占2017年末归母净资产的167.37%。对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担保余额为66,150万元,占2017年末归母净资产的25.72%。无逾期担保,无涉诉担保。

八、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096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需求,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参股子公司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香颂”)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乐从支行申请贷款,融资总金额不超过164,000万元,期限不超过4年。该项融资由佛山香颂以其所开发的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佛山香颂各股东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广州番禺雅居乐持有佛山香颂50%股权,相应提供82,000万元担保,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持有佛山香颂2.63%股权,由于不具备担保条件,不直接为佛山香颂提供担保;我司持有佛山香颂47.34%股权,提供82,000万元担保,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向我司出具承诺函,承诺一旦佛山公司出现不能偿还到期贷款本息且我司因此承担了担保责任后,上海凝宇将就我司超股权比例承担的担保责任部分进行现金补偿。同时,佛山香颂向我公司出具反担保函。

我司曾于2018年2月1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为佛山香颂提供担保额度为172,000万元,本次担保前,我司已使用为佛山香颂提担保额度为0万元,本次担保后,我司使用为佛山香颂担保额度为82,000万元,未超过上述担保额度,本项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

法定代表人:高慎豪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水藤村工业大道二巷三号之五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我司持股比例47.37%,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持股比例2.63%。

经营情况:佛山香颂正在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桂路以东、创富二路以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该地块于2017年9月取得,该地块用地面积50691.85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容积率2.8。目前该项目进展情况正常。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佛山香颂总资产163,270.62万元,净资产9,998.98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利润-1.36万元,净利润-1.02万元;截至2018年3月31日,佛山香颂总资产169,808.60万元,净资产18,997.32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利润-3.02万元,净利润-1.66万元。

佛山香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佛山香颂与我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乐从支行

保证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下债权人对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形成的债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3、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其它股东担保情况

佛香颂各股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出具补偿承诺函。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佛山香颂担保事项有利于保障佛山香颂开发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佛山香颂股东方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上海凝宇出具承诺函约定补偿责任,担保公平、对等;佛山香颂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佛山香颂同时向我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提供上述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郭海兰、胡必亮、马江涛认为,本次为佛山香颂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担保公平对等,风险可控,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本项议案。

七、我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50,721.50万元,占2017年末归母净资产的167.37%。对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担保余额为66,150万元,占2017年末归母净资产的25.72%。无逾期担保,无涉诉担保。

八、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097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收购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

暨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曾于2018年6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暨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事项已于2018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8-066)。2018年7月11日,该事项提交我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获得通过。

根据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经合作各方友好协商,现拟对原《合作开发协议》进行调整,并调整增加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总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作开发协议》及财务资助调整内容

1、《合作开发协议》调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欣置业”)原有债务由原股东负责清偿,康欣置业原有股权质押由原股东负责解除。

(2)目标地块土地出让金及契税由康欣置业原股东自筹资金支付。

(3)康欣置业原有股权质押解除、目标地块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全部付清后,我司收购康欣置业50%股权。

(4)我司取得康欣置业50%股权之后,我司向原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500万元,向项目公司支付股东借款73,501.9万元。

2、财务资助金额调整内容

原协议中,我司需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为35,464.25万元。由于我司在获取康欣置业50%股权之前,目标地块全部土地出让金及契税由康欣置业原股东自筹资金支付,因此调整后的协议中约定,我司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增加至73,501.9万元(即原股东垫付资金的50%)。

同时,根据康欣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我司成为康欣公司股东后,后续再增加财务资助16,498.1万元,康欣公司其它股东方亦同比例同条件提供股东借款,根据康欣公司的实际需要进行支付。

3、除上述调整以外,我司于2018年6月26日披露的《关于收购杭州康欣置业50%股权暨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8-066号)的其它内容不变。

二、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1、调整后的协议有利于简化交易程序,降低交易风险。

原协议中由于我司拟收购的康欣置业股权存在部分质押的情形,为配合原股东偿还债务并解除质押,我司需分两次收购康欣置业股权,分两次提供财务资助;调整后的协议约定由康欣置业原股东自行清偿债务,并在完成股权质押解除后,我司一次性完成收购康欣置业50%股权。此项调整简化了交易程序,降低了交易风险,有利于项目整体周转率的提升。

2、本次调整财务资助金额后,双方股东将同比例同条件增加财务资助金额,财务资助公平、对等,不会对我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三、履行的程序

我司已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收购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暨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郭海兰、胡必亮、马江涛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交地产本次调整收购杭州康欣股权暨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简化交易程序,降低交易风险,促进其所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杭州康欣其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公平对等,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098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长沙金地金泰置业

有限公司增资暨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暨财务资助概述

根据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经与合作各方友好协商,我司拟与长沙雅颂房地产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地(集团)湖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湖南公司”)共同对长沙金地金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置业”)进行增资扩股, 将金泰置业注册资本从3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其中我司拟共计认缴注册资本9702万元,持有金泰置业48.51%的股权;长沙雅颂房地产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计认缴注册资本98万元,持有金泰置业0.49%的股权;金地湖南公司共计认缴注册资本10,200万元,持有金泰置业51%的股权。本次增资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步实施。

在我司成为金泰置业股东以后,为支持金泰置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我司将按持股比例向金泰置业提供总额不超过41,650万元的财务资助,年利率8%,借款期限自款项到账之日起1年以内,具体根据合作协议约定以及金泰置业实际需要进行支付。

本事项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暨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长沙金地金泰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枫路61号湘麓国际花园二期酒店、公寓512房

法定代表人: 王南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6月15日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目前金地(集团)湖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湖南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在我司完成对金泰置业增资扩股手续后,金泰置业股东及持股比例变更为金地湖南公司持有其51%股权,我司持有其48.51%股权,长沙雅颂房地产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49%股权。

经营情况:金地湖南公司已于2018年6月12日竞得编号为长沙市[2018]035号地块(以下简称“标的项目”),项目总面积:53,298.63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45,264.94平方米),容积率≤3.6,标的项目成交价款为人民币64,921万元。金泰置业成立后,金地湖南公司已将标的项目土地受让人变更为金泰置业,金泰置业已完成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的缴纳合计67,645.0531万元。

(二)审计和评估情况

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金泰置业截止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止2018年6月30日,金泰置业资产65,015.75万元,负债65,015.75万元,所有者权益0.00元。

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金泰置业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018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金泰置业有限公司资产账面值65,015.75万元,评估值65,015.75万元,无评估增减值;负债账面值65,015.75万元,评估值65,015.75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值0.00万元,评估值0.00万元,无评估增减值。该评估报告将报送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以备案的评估值为准。

三、金泰置业其他股东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金地(集团)湖南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569号陆都小区湖南商会大厦西塔16楼

法定代表人:王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395920513Y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金地集团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80%;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

实际控制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地湖南公司与我司无关联关系。

2、长沙雅颂房地产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30万元

注册地: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隆平路218号中房瑞致小区一期二地块商业-1栋101房

法定代表人:石屹松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2MA4LRF722A

主营业务: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土地登记代理;土地评估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沙雅颂房地产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我司跟投团队设立的企业,除此之外与我司无其他关联关系。

四、合作开发协议的主要内容

1、金地湖南公司采取增资方式引入中交地产作为金泰置业的战略合作伙伴。中交地产首次认缴注册资本2,853.53万元,持有金泰置业48.51%的股权;长沙雅颂房地产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注册资本28.82万元,持有金泰置业0.49%的股权;金地湖南公司认缴注册资本3,000万元,持有金泰置业51%的股权。各方按照同股同权同担保的原则对金泰置业投入资金,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共同担保融资。

2、标的项目土地款合计67,645.0531万元(最终以实际须缴纳金额之和为准,下同),由各方按股权比例对等投入;金泰置业承担股东借款资金成本为年利率8%,按照股东借款利率及实际占用资金的天数向股东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3、各方一致同意,上述增资完成后一个月内,各方对金泰置业同比例进行增资,第二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调整为人民币20000万元。

4、金泰置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决议事项须经全体股东一致表决同意方为有效。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金地湖南公司委派二名董事,中交地产委派一名董事,董事会决议事项须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方为有效。双方各委派一名监事。

五、财务资助安排及风险防范措施

为支持金泰置业房地产开项目的开发建设,我司将按持股比例向金泰置业提供总额不超过41,650万元的财务资助,年利率8%,借款期自款项到账之日起1年以内,具体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及项目开发实际需要进行支付。我司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将派驻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财务、设计、成本管理等工作,加强对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项目公司的日常经产经常的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对外投资及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金泰置业增资,与合作方共同开发房地产项目,可充分利用合作各方优势及市场资源,有利于扩大公司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整体利益。

(二)财务资助的影响

我司成为金泰置业股东方以后,将根据项目开发建设情况及持股比例预计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41,650万元,金泰置业其他股东方也按其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

(三)存在的风险

金泰置业尚未全面开展业务,其业务发展受经济发展周期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动、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多重因素的的影响,运营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对风险因素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利用各股东的优势,规范管理,完善风控体系,加强对管理运营过程的监督等措施积极应对。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金泰置业的增资将有利于扩大公司战略布局,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考虑到项目建设所需时间因素,预计对公司短期内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郭海兰、胡必亮、马江涛认为中交地产本次为金泰置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促进其所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南非要,金泰置业其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公平对等。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对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099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深圳中交房地产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概述

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8年8月9日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活动中,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中交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交”)、东莞市科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中致(深圳)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中万创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联合竞得编号为2018WG01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该地块位于凤岗镇天堂围村,地块面积50,324.9平方米,成交总价为人民币170,757万元,联合体中深圳中交权益比例为39.6%。

现根据我司经营需要,经与合作各方友好协商,深圳中交拟与联合体合作方共同投资成立项目公司,对凤岗镇天堂围村编号为2018WG013的地块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深圳中交拟出资39.6万元,持有项目公司39.6%的股权。

为支持项目公司开发建设,在项目公司设立手续完成以后,项目公司各股东方均按持股比例同等条件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其中深圳中交将按持股比例对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80,000万元的股东借款,借款期限自资金到账日起24个月以内,股东借款按照年化8%计息,根据项目开发进度支付。

我司已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中交房地产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下转1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