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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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份经营简报

2018-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18-076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份经营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披露信息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月度经营数据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

一、公司2018年8月份经营情况

8月份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236.80亿元,销售面积约183.29万平方米。

1-8月累计合同销售金额约1,373.4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4.94%;累计销售面积约1,104.57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39.97%。

二、公司近期新增土地情况

1、公司通过挂牌的方式取得浙江省湖州市编号为2018-69号地块。该地块位于湖州市仁皇山分区,南临青太路,北临金田路,东侧为太湖路,西侧为规划道路,出让面积为100,671.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办公、文化娱乐、住宅用地,容积率为≥3.0且≤3.5。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90,200.00万元。

2、公司通过挂牌的方式取得内蒙古省包头市编号为[2018]1401号、[2018]1402号、[2018]1403号及[2018]1404号地块。其中:[2018]1401号地块位于包头市青山路南、城墙路西、西脑包后街北、外环路东,面积为72,002.0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容积率为〉1.0且≤2.0;[2018]1402号地块位于包头市青山路南、城墙路西、西脑包后街北、外环路东,面积为34,585.4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容积率为〉1.0且≤2.0;[2018]1403号地块位于包头市青山路南、城墙路西、西脑包后街北、外环路东,面积为32,934.7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容积率为〉1.0且≤2.1;[2018]1404号地块位于包头市青山路南、城墙路西、西脑包后街北、外环路东,面积为74,949.7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商业用地兼容居住用地,容积率为≤2.2。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56,747.06万元。

3、公司通过挂牌的方式取得江苏省南京市编号为NO.2018G31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东至新林大道,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古雄大道,北至新城大街,出让面积为46,662.1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办混合用地,容积率为≤3.5。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34,000.00万元。

4、公司通过挂牌的方式取得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编号为G2018432号地块。该地块位于仙居县泰和北路以西、光明西路以北,出让面积为33,493.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零售商业用地,容积率为〉1.0且≤2.2。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41,480.00万元。

5、公司通过挂牌的方式取得湖北省襄阳市编号为20185301号及20185302号地块。其中:20185301号地块位于襄阳市高新区邓城大道长虹北路,出让面积为55,819.7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为≤3.0;20185302号地块位于襄阳市高新区邓城大道长虹北路,出让面积为125,383.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容积率为≤2.39。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114,778.00万元。

6、公司通过挂牌的方式取得云南省昭通市编号为昭储18-11号、昭储18-12号、昭储18-14号及昭储18-15号地块。其中:昭储18-11号地块位于昭通中心城市二环西路与二环南路交叉口东北侧,面积为53,332.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容积率为≥1.1且≤3.0;昭储18-12号地块位于昭通中心城市学庄路与蒙泉路交叉口西北侧,面积为66,436.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容积率为≥1.1且≤3.0;昭储18-14号地块位于昭通中心城市团结路与学庄路交叉口西南侧,面积为68,958.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容积率为≥1.1且≤3.0;昭储18-15号地块位于昭通中心城市二环西路东侧,面积为18,053.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容积率为≥1.1且≤3.0。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87,364.13万元。

7、公司通过合作的方式取得湖北省武汉市编号为P(2009)001号地块。该地块位于武汉市汉南区纱帽正街与坛山路交汇处,出让面积为166,164.2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商服用地,容积率为1.84。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80%权益,需支付价款64,000.00万元。

由于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