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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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更正说明公告

2018-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18-074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更正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5日披露了《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以下简称“预案摘要”)。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疏忽,现就预案及预案摘要部分事项做更正披露如下:

需要更正的内容:“预案/重大风险提示/八、标的资产交割风险”、“预案/第九章 本次交易风险因素/八、标的资产交割风险”以及“预案摘要/重大风险提示/八、标的资产交割风险”。

原内容:“重大风险提示/八、标的资产交割风险: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并无明确的转让限制。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包含海高通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持有的海高通信的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华麒通信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同时,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法》第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截至本预案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拥有51名股东。根据《购买资产协议》,交易各方同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收购的批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或最早可行日,交易对方应促使标的公司就终止挂牌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向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海高通信公司形式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所需全部资料,并将其持有的全部标的公司股份过户给甲方。

综上,若标的公司无法按《公司法》的要求完成公司形式的变更或标的公司股东大会无法通过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则将影响本次交易全部资产的交割,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现更正为:“重大风险提示/八、标的资产交割风险: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并无明确的转让限制。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包含海高通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持有的海高通信的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海高通信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同时,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法》第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截至本预案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拥有51名股东。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交易各方同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收购的批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或最早可行日,交易对方应促使标的公司就终止挂牌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向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海高通信公司形式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所需全部资料,并将其持有的全部标的公司股份过户给甲方。

综上,若标的公司无法按《公司法》的要求完成公司形式的变更或标的公司股东大会无法通过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则将影响本次交易全部资产的交割,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详情请参考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更正版)》及《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更正版)》。??

此次更正公告对公司已披露信息内容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及报告使用人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