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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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8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区双江道62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铁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马培香、王殿禄、钱振地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连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谢铁根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全奋、邵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