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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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2018-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公告编号:2018-084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登记日:2018年9月6日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216.4240万份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93.2150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的实际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2、授予日:2018年7月12日;

3、行权价格:103.33元/股;

4、最终实际授予数量:216.4240万股;

5、最终实际授予人数:189人;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8年7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8年7月12日为授予日。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股份登记过程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24.3760万股,因而公司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对象为189人,实际授予数量为216.424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6%。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等待期为12个月;

(3)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二)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2、授予日:2018年7月12日;

3、授予价格:51.67元/股;

4、最终实际授予数量:93.2150万股;

5、最终实际授予人数:189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8年7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8年7月12日为授予日。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对应的股票合计9.9850万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189人,实际授予数量为93.215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3%。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各自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年8月14日出具了《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书》(中兴华验字(2018)第010101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8年8月8日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18年8月8日止,公司已收到共计189名股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款48,164,190.50元。189名股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932,150股,以货币资金缴纳限制性股票款合计48,164,190.50元,计入股本的为人民币玖拾叁万贰仟壹佰伍拾元整(¥932,150.00),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47,232,040.50元。

三、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一)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18年9月6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业务股票期权登记证明》,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兆易创新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0000000192、0000000193、0000000194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18年9月6日

(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8年9月6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授予前后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8,371.2338万股增加至28,464.4488万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一明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3,854.11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8%,本次授予完成后,朱一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股本比例为13.54%。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七、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7月12日。经测算,本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成本合计为3478.07万元,则2018年-2021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测算见下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7月12日,在2018年-2021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

经测算,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5358.00万元,则2018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费用预测见下表:

说明:

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八、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业务股票期权登记证明》及《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