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2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松柏塘村南花园路1号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谭洪汝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9人;

3、 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肖紫君女士出席会议;公司总裁谭洪汝先生、副总裁卢旭球先生、副总裁谢志昆先生、副总裁王堂新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原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并补选公司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3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俊鸽、梁健薷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18-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9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1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洪汝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调整战略发展委员成员为:委员会主任谭洪汝先生,委员高振忠先生、秋天先生,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调整审计委员成员为:委员会主任易兰女士,委员谢劭庄女士、秋天先生,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调整提名委员成员为:委员会主任高振忠先生,委员谭洪汝先生、易兰女士,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调整薪酬与考核委员成员为:委员会主任秋天先生,委员卢旭球先生、易兰女士,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