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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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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2018-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8-106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美锦能源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2018年9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6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9月6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参加。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议案

1、《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上述议案详见2018年8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人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9月7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51-4236095

2、传 真:0351-4236092

3、电子信箱:meijinenergy@126.com

4、邮政编码:030002

5、联 系 人:杜兆丽、侯涛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3”,投票简称为“美锦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8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8年9月12日召开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8-107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

氢能源汽车制造企业股权过户

并取得控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能源 ”或“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与佛山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汽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佛汽集团持有的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驰汽车”)15%股权。

2017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受让氢能源汽车制造企业15%股权暨公司拟取得控制权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分别披露的《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19)、《关于受让氢能源汽车制造企业15%股权暨公司拟取得控制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0)。

2018年9月7日,飞驰汽车收到广东省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公司受让佛汽集团持有的飞驰汽车15%股权已完成过户交割。至此,公司拥有飞驰汽车51.2%股权,飞驰汽车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收购的完成将为公司在氢能应用领域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将利用自身主营业务焦化生产过程中低成本富产氢的优势布局开发加氢站,同时公司将利用自身优势拓宽飞驰汽车的融资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和未来业务发展能力,发挥产业整合协同效应,优势互补,实现公司和飞驰汽车的共同发展。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