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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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18-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8-126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9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 (上证公函【2018】248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披露。

一、关于公司负债情况

1.半年报披露,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75.68%,流动比率为0.47,速动比率为0.33,公司期末的短期借款为4.6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29.59亿元,长期借款为59.73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长期和短期有息负债的具体情况及其财务费用情况;(2)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保证财务安全稳定的具体措施安排。

2.半年报披露,公司期末应付票据余额为37.49亿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34.62%,金额较大,而应付账款的余额仅为19.91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通过票据方式结算的主要供应商情况以及选择票据支付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公司应付账款的信用期情况,采用票据支付相比于赊账方式对公司资金压力的影响。

3.半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费用为5.18亿元,比去年同期的4.14亿元同比增长25.09%,主要是本期资本化利息减少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本报告期及去年同期的资本化利息金额及资本化利息减少对应的具体项目情况。

4.半年报披露,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金额为1.7亿元,比去年期末10.43亿元减少83.69%,主要是偿还控股股东豫联集团暂借款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1)偿还豫联集团暂借款的金额,是否是到期偿还;(2)偿还暂借款对公司的资金压力情况及公司的替代融资渠道。

5.根据公司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豫联集团及一致行动人豫联投资股份质押比例较高。请公司补充披露质押股份资金用途、是否会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及相关还款的具体措施与安排。

二、关于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6.半年报披露,公司对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玉洋铝箔有限公司、河南四建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广东粤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郑州辉瑞商贸有限公司、河南博奥建设有限公司、巩义市泰通物流有限公司等公司存在担保,且上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非关联方。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被担保方与公司之间存在的其他具体关系以及公司为其进行担保的商业合理性以及各公司期末的担保余额;(2)上述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包括最近一期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以及资产负债率情况;(3)上述被担保对象的股权结构情况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披露至国资或自然人层面);(4)是否存在被担保方业绩不佳或资金紧张导致不能偿还到期负债而使得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7.半年报披露,公司对联营企业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本息共计1.69亿元的借款,账龄在5年以上,而黄河河洛存在超额亏损情况。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对黄河河洛的投资情况,包括投资金额、占比、历年分红等情况;(2)公司对其提供借款的背景、其他联营方是否同比例提供借款;(3)黄河河洛的实际控制人情况(披露至国资或自然人层面),是否与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4)黄河河洛最近一期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以及资产负债率情况,是否存在不能偿还借款的可能,上述其他应收款是否需计提减值准备。

8.半年报披露,公司对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本息共9,027.76万元的借款,账龄在4-5年,同时,公司还对其提供担保。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与金丰煤业的关系,公司对其提供借款的背景及商业合理性;(2)金丰煤业的实际控制人情况(披露至国资或自然人层面),是否与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3)金丰煤业最近一期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以及资产负债率情况,是否存在不能偿还借款的可能,上述其他应收款是否需计提减值准备。

三、关于公司财务事项

9.半年报披露,公司营业收入为69.33亿元,去年同期为58.01亿元,同比增长19.5%,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2亿元,去年同期为6,461.52万元。请公司结合同行业情况、公司自身产品价格及各项成本补充披露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但公司净利润大幅减少的原因。

10.半年报披露,公司期末应收票据余额为1.06亿元,比上期期末5,522.29万元增长近91.15%,主要是通过票据结算的货款增加所致。另外,附注披露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为商业承兑票据2.08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期末通过票据结算货款增加的原因;(2)期末已质押的应收票据余额大于期末应收票据总额的原因。

11.半年报披露,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7.78亿元,比上期期末4.97亿元增长近56.71%,原因为铝精深加工产品应收帐款增加所致。另外,附注披露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金额为6.87亿元,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为81.89%,计提的坏账准备为3,566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铝精深加工产品应收帐款增加的原因,销售回款政策是否发生变更、是否存在客户应收账款账龄延长的情况;(2)分项列示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其账龄,并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足,是否存在规避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形。

12.半年报披露,公司期末预付账款金额中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中第二名的余额为9,310.55万元,预付款时间为2-3年,请公司说明上述预付款项对应的具体业务情况以及尚未完结的主要原因,预付账款是否存在减值情况。

13.半年报披露,公司在建工程中煤炭技改项目的期末余额为1.81亿元,工程进度为98%,请公司说明具体的工程进展情况,包括历年的增加金额及转固金额,以及是否存在不及时转固的情形。

14.半年报披露,公司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为2,190.75万元,其中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1,837.64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内容。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9月19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正积极组织有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安排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