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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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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通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
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8-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转换为开放式运作后,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直销机构网上直销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1元,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通过直销机构直销网点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10万元。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申购的具体费率如下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1份(如该账户在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份额不足1份时,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换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守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注:1年为365日。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金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

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基金相互间的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相关转换业务规则和转换费率详见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和相关临时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在直销机构网上直销、直销柜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开通了转换业务,详情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通事项说明

本基金在直销机构网上直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开通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情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7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包括本公司的直销柜台(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北京小组、上海小组)和网上直销。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7.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无场内销售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转换为开放式运作并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9.2 封闭期内,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转为普通开放式基金后,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9.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沟通并确认,本基金自2018年9月14日起,自动参加上述代销机构正在开展的前端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同时,通过直销机构网上直销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本基金,自动参与网上直销相应的费率优惠活动。有关申购费率优惠办法请投资者查阅本基金管理人截至本公告日之前关于参加相关基金代销机构申购费率优惠事宜的公告或查阅相关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及其更新。

9.4 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电话费)、0755-269480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了解相关情况。

9.5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融通通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18年9月12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暂停接受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本基金超过4000万元的申请(不含4000万元)。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4000万元,则单笔金额超过4000万元的申请(若有)均不予确认,其余申请按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4000万元限额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不予确认。针对单笔申购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上述申购超限带来不便及资金的损失。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恢复上述4000万元以上的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电话费)、0755-269480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融通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之融通证券B份额

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融通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融通证券B份额(场内简称:证券B基,基金代码:150344)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大幅波动,截至2018年9月10日,证券B基二级市场收盘价为0.393元,相对于当日0.313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25.56%。截至2018年9月11日,证券B基二级市场收盘价为0.392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证券B基表现为较高风险、较高收益预期的特征。由于证券B基内含杠杆机制设计,证券B基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融通证券份额(场内简称:融通证券,基金代码:161629)净值和融通证券A份额(场内简称:证券A基,基金代码:150343)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证券B基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证券B基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二、证券B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三、截至2018年9月11日,证券B基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证券B基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融通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融通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六、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