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大连网金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并参加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网金”)协商一致,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9月14日起,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大连网金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并参加大连网金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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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转换业务
经与大连网金协商一致,自2018年9月14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大连网金开通申万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B类)、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消费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申万菱信安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申万菱信新能源汽车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安鑫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申万菱信安鑫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量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价值优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量化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智能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互相转换业务。
上述基金中登TA产品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之间的互相转换业务也同时开通。
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大连网金的规定,各基金的相关费率请查阅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自2018年9月14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大连网金办理上述基金(除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B类))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自建TA产品申万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消费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申万菱信安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申万菱信新能源汽车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安鑫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申万菱信安鑫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量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价值优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量化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智能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已开户者除外)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中登TA产品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大连网金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或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大连网金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大连网金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大连网金的规定。
(四)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大连网金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与大连网金的约定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五)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与大连网金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申购金额,定期定额业务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元整。
(六)申购费率
详见“四、费率优惠”部分。
(七)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八)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
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以自T+2日起(T为申购申请日)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
(九)变更及终止
投资者通过大连网金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大连网金的有关规定。
四、费率优惠
自2018年9月14日起,投资者通过大连网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认购及转换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认/申购费率最低一折。投资者通过大连网金办理上述转换业务时,转出与转入基金的具体申购补差费率以大连网金公告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大连网金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开放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或认购业务当日起,将同时参加相关业务(不含基金转换业务)费率优惠活动。该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以本公司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五、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在大连网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上述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以及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大连网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4、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5、费率优惠解释权归大连网金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留意大连网金最新公告。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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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2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泰诚财富
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
业务并参加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
有限公司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诚财富”)协商一致,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9月14日起,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泰诚财富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并参加泰诚财富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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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转换业务
经与泰诚财富协商一致,自2018年9月14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泰诚财富开通申万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B类)、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消费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申万菱信安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申万菱信新能源汽车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安鑫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申万菱信安鑫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量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价值优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量化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智能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互相转换业务。
上述基金中登TA产品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之间的互相转换业务也同时开通。
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泰诚财富的规定,各基金的相关费率请查阅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自2018年9月14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泰诚财富办理上述基金(除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B类))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自建TA产品申万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消费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申万菱信安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申万菱信新能源汽车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安鑫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申万菱信安鑫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量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价值优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量化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智能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已开户者除外)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中登TA产品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泰诚财富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或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泰诚财富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泰诚财富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泰诚财富的规定。
(四)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泰诚财富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与泰诚财富的约定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五)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与泰诚财富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申购金额,定期定额业务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整。
(六)申购费率
详见“四、费率优惠”部分。
(七)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八)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
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以自T+2日起(T为申购申请日)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
(九)变更及终止
投资者通过泰诚财富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泰诚财富的有关规定。
四、费率优惠
自2018年9月14日起,投资者通过泰诚财富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认购及转换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认/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泰诚财富公告为准。投资者通过泰诚财富办理上述转换业务时,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原申购补差费率为固定费用的除外,具体申购补差费率以泰诚财富的最新业务通知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泰诚财富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开放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或认购业务当日起,将同时参加相关业务(不含基金转换业务)费率优惠活动。该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以本公司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五、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在泰诚财富处于正常申购期的上述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以及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泰诚财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4、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5、费率优惠解释权归泰诚财富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留意泰诚财富最新公告。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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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