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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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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临2018-030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秋路8号江南大厦19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陶冶先生主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管的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选举浦敏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该议案为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普通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许航、徐志豪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5日

股票代码:600527 股票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临2018-031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9月1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浦敏华先生、李永男先生、丁岚女士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浦敏华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到会人数超过公司监事会成员半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及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一致选举浦敏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