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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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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2018-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8月21日0:00起至2018年9月14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时间于2018年9月14日17:00截止,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修改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文件的议案》。

经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104,109,503.80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8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104,109,502.68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1.12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99.999999%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8年9月17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公证员黄彦、工作人员曹晓雯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二、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9月1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文件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修改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文件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对《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本基金管理人拟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和“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投资”中的相关条款,主要修改如下:

(一)“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中的: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接受并确认所有赎回申请,当日按比例办理的赎回份额不得低于基金总份额的20%,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3)如果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变更为: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应对当日全部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当日按比例办理的赎回份额不得低于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20%,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延缓支付的赎回申请以赎回申请确认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3)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接受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的比例不低于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20%的前提下,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延期办理,但延期办理的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如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放期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20%以上而被延期办理赎回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二)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投资

1、“二、投资范围”中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

变更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30%-80%。”

2、“三、投资策略,1、资产配置策略”中的:

“具体而言,本基金将以每一个封闭期作为资产配置策略执行周期,即:以该封闭期期初基金份额净值作为基准,根据基金近五个交易日份额净值与本执行周期内单位累计分红金额之和确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上限。每一周期开始时股票投资比例上限为95%,当基金份额净值与本执行周期内单位累计分红金额之和连续五个交易日达到净值调整阀值,则触发调整机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对未来市场的判断在合理期限内将股票资产投资比例调整到规定范围内。本基金开放期内股票投资比例上限为95%。

具体控制要求如下表所示:

注:NAV0为基准份额净值,NAV1为基金当前份额净值,D为本执行周期内单位累计分红金额。”

变更为:

“具体而言,本基金将以每一个封闭期作为资产配置策略执行周期,即:以该封闭期期初基金份额净值作为基准,根据基金近五个交易日份额净值与本执行周期内单位累计分红金额之和确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上限。每一周期开始时股票投资比例上限为80%,当基金份额净值与本执行周期内单位累计分红金额之和连续五个交易日达到净值调整阀值,则触发调整机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对未来市场的判断在合理期限内将股票资产投资比例调整到规定范围内。本基金开放期内股票投资比例上限为80%。

具体控制要求如下表所示:

注:NAV0为基准份额净值,NAV1为基金当前份额净值,D为本执行周期内单位累计分红金额。”

3、“四、投资限制”中的:

“(1)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

变更为:

“(1)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30%-80%;”

《关于修改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文件的议案》审议通过的上述事项,将于本决议生效公告之日起实施,基金管理人将于本决议生效公告之日一并披露修改后的《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备查文件

1、《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19日

附件:《公证书》

公   证   书

(2018)沪普证经字第1583号

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六十八号九楼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委托代理人:李莹雪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二○一八年八月十四日向本处提出申请,称以通讯方式召开的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关于修改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文件的议案》进行表决,现向本处申请对表决票计票过程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审查,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处提交了包括《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在内的相关材料。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符合《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受理了上述公证申请并指派公证员黄彦、工作人员曹晓雯于二○一八年九月十七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六十八号九楼(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计票过程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监督。

自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0:00起至二○一八年九月十四日17:00止,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收到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七封(纸质投票○封,网络投票七封)。二○一八年九月十七日十时,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李莹雪、周思萌对收到的表决票进行统计,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裘思慧参与了计票过程。

截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二○一八年八月二十日,本次基金总份额为204585835.57份,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为 104109503.8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50.89%。本次会议无效表决票○封,有效表决票七封,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为104109502.68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99.999999%,反对份额为0份,占0%,弃权份额为1.12份,占0.000001%。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计票过程符合《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普陀公证处

公证员:黄彦

二○一八年九月十七日

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

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修改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文件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8月20日,投票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0:00起至2018年9月14日17:00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公证员的现场监督及律师的现场见证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04,109,503.8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89%,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04,109,502.68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99.999999%%;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12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0001%。

监票人(基金管理人代表):李莹雪、周思萌

授权代表(基金托管人代表):裘思慧

公证人员:黄彦、曹晓雯

见证律师:黄丽华、刘佳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