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8-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8-116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收购,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鹏欣资源,股票代码:600490)已于2018年4月16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与交易对方签署了《框架协议》;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8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80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披露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8)。2018年8月3日,公司披露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3)。2018年8月8日,公司披露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重大资产购买媒体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5)。2018年8月9日,公司披露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重大资产购买媒体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7)。2018年8月21日,公司披露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9)。

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401 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披露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0)。2018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1)。2018年9月1日,公司披露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7)。2018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13)。2018年9月15日,公司披露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14)。在不因此次交易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审慎决定把握此次交易尚能继续推进的机会,委派专人与交易对方和竞争买家继续磋商。该事项的推进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9月19日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8-117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刚果(金)硫酸钴项目化工配套装置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矿投”)近日与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成达”)签署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为公司位于刚果(金)上加丹加省的硫酸钴项目需要的化工配套装置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情况

鹏欣矿投委托中国成达承担刚果(金)上加丹加省的硫酸钴项目需要的化工配套装置,包括3.2万吨/年烧碱(100%NaOH计)装置,2万吨/年盐酸(31%HCl计)装置,2万吨/年液氯装置,1万吨/年次氯酸钠(10%NaClO计),8000吨/年硫化氢(99%H2S计)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的全部的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上加丹加省,距离利卡西市约2公里,离上加丹加省首都卢本巴希以西125公里。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

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刚果(金)烧碱厂项目

(二)、对方当事人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279号

注册资本:4369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一横

经营范围: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化工、石化、电力、轻工、城建、民用建筑、公路工程的技术咨询、转让、开发;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设备材料采购;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监理;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勘察、设计、监理所需的设备、材料和零配件的出口;对外派遣与上述境外工程相关的劳务人员;项目投资(按国家规定在海外举办各类企业)(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自营和代理化工原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成套设备及机电产品的进出口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成达与公司及鹏欣矿投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刚果(金)上加丹加省的硫酸钴项目需要的化工配套装置,包括3.2万吨/年烧碱(100%NaOH计)装置,2万吨/年盐酸(31%HCl计)装置,2万吨/年液氯装置,1万吨/年次氯酸钠(10%NaClO计),8000吨/年硫化氢(99%H2S计)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的全部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上加丹加省,距离利卡西市约2公里,离上加丹加省首都卢本巴希以西125公里。

(一)设计依据

甲方提交的设计基础资料,详见本合同技术附件。

乙方采用的技术标准为中国化工设计标准。

若刚果(金)政府有强制性规范要求的,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可采用其强制性标准和规定。但由于甲方提供的刚果(金)政府强制性标准规范造成的工期增加和/或费用增加,双方另行协商变更补充协议。

(二)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标准及设计内容

项目名称:

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刚果(金)烧碱厂项目

项目规模 (设计规模): 3.2万吨/年烧碱(100%NaOH计)、2万吨/年盐酸(31%HCl计)、2万吨/年液氯、1万吨/年次氯酸钠(10% NaClO计)、8000吨/年硫化氢(99%H2S计)。

设计执行的标准:中国设计标准。

设计内容:详见附《设计工作范围及内容》。

设计语言:中文

(三)合同价格

设计费:双方商定,本合同烧碱装置及配套公辅工程的设计费为116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陆拾万元整),该费用为乙方在总部开展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烧碱装置及配套公辅工程设计工作和采购技术服务的费用,不包含硫化氢装置的专利技术费、设计费等。硫化氢装置的专利技术费、设计费等双方另行协商。

(四)保密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本项目设计资料及有关本项目建设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甲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本项目图纸资料仅限于本合同装置,不得用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任何其它工厂建设,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本项目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对乙方提供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五)争议的解决

对本合同的执行或解释所引起的任何争议,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要求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争议的书面通知后六十(60)日内未能达成解决办法,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解决。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签署是为公司位于刚果(金)的硫酸钴项目需要的化工配套装置提供建设工程设计服务,有助于公司提升刚果(金)钴矿冶炼能力,增强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对提升公司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条款中已对项目规模、技术标准及合同价格等做出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部分或全部合同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