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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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
及质押的公告

2018-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8-088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

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9月1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仪集团”)的通知,华仪集团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股权质押登记及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情况

2018年9月18日,华仪集团将其质押给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权质押登记情况

2018年9月18日,华仪集团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53%)、无限售流通股9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26%)质押给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质押期限均至2019年9月18日止,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质押所获得的资金是用于华仪集团补充流动资金,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控股股东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华仪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截至目前,华仪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34,283,7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8307%,其中已质押的股份累计为234,275,1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8296%。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0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8-089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0.83%的股权;

● 本次担保数量:本次为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900万元,含本次担保在内累计为其提供最高额担保为68,800万元;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最高额为人民币189,513.18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本公司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泉州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集团”)向恒丰银行泉州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为人民币9,900万元(根据恒丰银行泉州分行给予华仪集团的授信额度,含本次担保及公司与恒丰银行泉州分行于2017年12月20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在内,本公司为华仪集团向恒丰银行泉州分行申请的各类融资业务提供的最高担保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99亿元),担保范围为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上述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各项费用按照中国税收法规规定的各项税费。担保期限为华仪集团履行上述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为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公司与华仪集团于2018年9月18日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华仪集团向公司就上述担保合同提供反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具体详见2018年4月10日、2018年5月4日分别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为控股股东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华仪电气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华仪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

法定代表人:陈道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成立日期:1997年9月12日

营业期限:1997年9月1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低压电器、太阳能设备、水利水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工器材、电缆附件、互感器研发、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对实业、金融、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的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有色金属、燃气油、化工产品批发。

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0.83%的股权。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内容

2018年9月19日,本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保证人: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2、担保金额:担保本金为人民币9,900万元;

3、担保范围: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上述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各项费用按照中国税收法规规定的各项税费。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4、担保期限: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用于其申请银行贷款等融资需要,是华仪集团正常经营所需。多年以来,华仪集团为公司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包括长期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着互帮互助、促进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发展的原则,且华仪集团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公司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的同时,由华仪集团提供反担保,保障了上市公司的利益。公司本次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风险相对较低。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最高额为189,513.18万元(其中: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和全资子公司担保〉累计为人民币69,982.5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累计为人民币114,297.68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提供的最高额担保累计为人民币5,233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5.47%。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