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8-031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应参会董事6人, 实际参会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补选郝晶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4.35%股份)的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同意补选郝晶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8年10月9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8-032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0日
报备文件:吉林高速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郝晶祥先生简历
郝晶祥,男,1964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
现任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曾任首钢吉林柴油机厂党委副书记、副厂长、厂长;长春长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长春市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长春市政府副秘书长;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局)局长;市手工业联社主任、市政府汽车工业办公室主任;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委书记。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8-032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0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0月9日9时
召开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9日
至2018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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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已在《吉林高速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中披露,公告全文刊登于2018年9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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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
(二)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持股凭证。
(三)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资料须在2018年10月8日前送达公司,时间以邮戳为准。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须通过电话与公司进行确认。
(四)传真及现场登记时间:2018年10月8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
(五)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吉林高速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一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刘辉、徐丽
(三)联系电话:(0431)84664798 84622188
(四)传真电话:(0431)84664798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1、吉林高速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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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