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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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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8-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22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9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业务以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额度2.7亿元),其中1亿元短期流贷、2亿元组合额度,产品包括:衍生产品业务额度、出口发票融资、出口托收融资、出口押汇、进口汇出款融资、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押汇额度1亿元;履约保函、投标保函、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延期信用证、国内即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即期信用证、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2亿元,以上额度敞口部分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振国先生及其配偶李喜燕女士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1年。同时授权公司法人代表李振国先生在上述授信金额内全权办理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向交通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23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乐叶”)。

●担保数量:

(1)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隆基”)为隆基乐叶在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西安分行”)的综合授信额度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由公司为隆基乐叶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陕西分行”)申请的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敞口1.275亿元)敞口部分提供保证担保。

截至2018年9月19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6.12亿元和美元2.45亿元(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其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以下担保:

(1)公司向民生银行西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9亿元,期限1年。由全资子公司银川隆基和隆基乐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振国先生及其配偶李喜燕女士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额度中隆基乐叶拟提用综合授信额度2亿元,并由公司及银川隆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同时授权公司法人代表李振国先生在上述授信金额内全权办理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在交通银行陕西分行申请的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敞口1.275亿元)敞口部分提供保证担保,额度品种包括:衍生产品业务额度、出口发票融资、出口托收融资、出口押汇、进口汇出款融资、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押汇额度1亿元;履约保函、投标保函、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延期信用证、国内即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即期信用证额度1.5亿元,授信期限1年。同时授权公司法人代表李振国先生在上述授信金额内全权办理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业务以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向交通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关于2018年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议案》,同意自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融资类担保额度不超过80亿元且授权董事会在总额度范围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以上新增担保金额在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年02月27日

3、注册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苑路8369号

4、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5、注册资本:10亿元

6、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设计、工程的施工;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维护;合同能源管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

7、隆基乐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单户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和银行或相关方签订的协议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9月19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6.12亿元和美元2.45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