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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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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4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9月20日以电话、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7年9月25日下午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陈玉忠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的议案》。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详细情况可查阅公司2018年9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有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上述议案,作为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新增议案。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5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9月20日以书面、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18年9月25日下午以现场加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剑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详细情况可查阅公司2018年9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有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6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和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合理控制财务成本,及时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2亿元的中期票据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的议案》。前述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和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议案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有关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唐 海 燕 黄 雄 石 桂 峰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7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10月9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2018年9月2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发来的《关于向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函》,提议新增《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的议案》作为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详细情况可查阅公司2018年9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

经核查,截至2018年9月25日, 上海电气持有公司股份81,181,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95%。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审议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作为新增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除上述变更外,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8年9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10月9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下午14:00--16:0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15:00至2018年10月9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26日;

7、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1:《关于在3.5亿元额度内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

议案1.1:回购股份的方式

议案1.2:回购股份的用途

议案1.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议案1.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议案1.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议案1.6:回购股份的期限

议案1.7:决议的有效期

议案1.8: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议案2:《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议案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的议案》;

议案4:《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议案5:《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9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可查阅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和9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以上有关证件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和传真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5、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临江路1号天沃科技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临江路1号天沃科技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634

联系人:郑克振

电话:0512-58788351

传真:0512-58788326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64”,投票简称为“天沃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下午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见附件3)。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14:00召开的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委托书的提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8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合理控制财务成本,及时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公司已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的议案》。具体方案和授权事宜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方案

1、发行主体: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每期发行规模视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3、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

4、发行利率:最终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在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间固定不变。

5、发行对象: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7、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授权事项

为保证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参照市场惯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签署、修订和申报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所涉及的所有必要的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3、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每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5、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的情况。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申请发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9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沃科技”)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合理控制财务成本,及时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2亿元的中期票据。公司已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方案

1、发行主体: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2亿元,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每期发行规模视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3、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期(含3年期)。

4、发行利率:最终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在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固定不变。

5、发行对象: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7、增信机构: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参照市场惯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签署、修订和申报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所涉及的所有必要的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3、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每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增信事项说明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40 亿元担保额度的议案》和天沃科技于2018年9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上海电气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前述议案决议,上海电气同意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为40亿元的担保额度,用于天沃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向关联方借款、向包括银行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申请的各种融资等事宜。担保期限:公司债不超过3年(含)、中期票据不超过3年(含)、其他担保事项期限至2019年12月31日。

鉴于上述相关决议的内容和授权,上海电气将为本次天沃科技申请发行中期票据提供增信。具体决议内容可查阅上海电气于2018年8月30日、9月19日的有关公告以及天沃科技于2018年9月5日、9月2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有关公告。

四、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情况。

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申请发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8-140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9月25日,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沃科技”)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关于向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函》(以下简称“提案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案函主要内容

根据《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止2018年9月25日,上海电气持有公司股份81,181,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95%。

根据天沃科技董事会的提议,上海电气经研究决定,向2018年10月9日召开的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出新增以下议案:

1、《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的议案》。

3、《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的议案》。

二、董事会意见

经核查,截至2018年9月25日, 上海电气持有公司股份81,181,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95%。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审议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作为新增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电气《关于向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册。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