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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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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
提示性公告

2018-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47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减持后,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集团”)将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018年9月1日,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神股份”或“公司”)披露了《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 2018-046),汇鸿集团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11,188,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018 年 9 月25日,公司收到汇鸿集团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汇鸿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2,084,3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7257%;汇鸿集团仍持有公司股份27,971,87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汇鸿集团不再是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路91号

法定代表人:张剑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内外投资,纺织原料及制成品的研发、制造、仓储,电子设备研发、安装、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及网络工程设计、安装、咨询与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仓储。危险化学品批发(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燃料油销售,粮食收购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减持时间、方式、数量及比例

汇鸿集团于2018年9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截至 2018 年 9 月 25日,减持公司股份2,084,3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7257%,减持均价为6.252元/股。本次减持前,汇鸿集团持有公司股票30,056,17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37%;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汇鸿集团持有公司股票27,971,87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上述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6日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井神股份股票代码:6032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白下路91号

通讯地址:南京市白下路91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8年9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路91号

通讯地址:南京市白下路91号

法定代表人:张剑

注册资本:224243.3192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62481B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内外投资,纺织原料及制成品的研发、制造、仓储,电子设备研发、安装、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及网络工程设计、安装、咨询与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仓储。危险化学品批发(按许可证所列发范围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燃料油销售,粮食收购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67.41%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根据经营需要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未来6个月内有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减持总数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2743%,并不排除进一步减持的可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井神股份30,056,175股,占总股本的5.37%。本次权益变动后,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井神股份27,971,875股,占总股本的4.99998%。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均价每股6.252元,共减持公司股份 2,084,3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37257%。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井神股份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8年9月25日

第七节 备查资料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减持交易记录和证明。

三、 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区华西路18号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