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9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

2018-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168

债券代码: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25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贷款进行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13年7月16日、2016年8月2日、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增加质押物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达源煤业”)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金额为34,500万元、期限8年的项目中长期借款,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其中的24,500万元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不超过10%股权为目前存续金额14,900万元提供质押。上述担保由森达源煤业提供反担保。

现根据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存续金额14,900万元的项目中长期借款业务展期2年,展期后的期限为10年。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公司与所属控股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

二、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中能源”)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红专路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由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裕中能源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华元新能源有限公司对毅昇有限公司10%股权进行质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为保证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华元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元新能源”)对毅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昇公司”)的正常出资,董事会同意华元新能源将所持有的毅昇公司10%股权质押给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所属企业,由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所属企业向华元新能源提供资金支持,以保证对毅昇公司的正常出资,具体提供资金支持和质押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元新能源全权办理与本次提供资金支持和质押相关的各项事宜。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10月15日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为:1、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关于华元新能源有限公司对毅昇有限公司10%股权进行质押的议案。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169

债券代码: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中能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

本次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为裕中能源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555,609.11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目前对外担保总额度为4,653,586.85万元(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898,736.17万元;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为994,350.68 万元;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390,000万元,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300,000万元,公司对外部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70,5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应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18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供以下担保: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裕中能源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红专路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由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裕中能源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裕中能源,注册地址:新密市曲梁乡庙朱村,法定代表人:冯元,注册资本:506,4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力、煤化工、灰渣综合利用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对煤矿投资服务(仅限分公司经营);蒸汽、石膏、电力销售;管道清洗,热力生产。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18年6月末,裕中能源资产总额2,281,473.53万元,负债总额1,625,455.93万元,净资产656,017.60万元,资产负债率71.25%;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42,012.80万元,净利润-15,058.85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裕中能源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红专路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由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裕中能源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1、裕中能源上述融资业务为经营发展需要,其具有债务偿还能力,且为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相关担保风险较小。2、本次担保事项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关反担保,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3、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4,653,586.85万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20%,总资产的43.42%,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898,736.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10%,总资产的27.05%。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公告附件

裕中能源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170

债券代码: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0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0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9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2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股东请于2018年10月11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参加会议,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请以快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和相关授权资料等原件,以便查验入场。

3、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层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宁方伟、杨雨馨

联系电话:0351-8366507、8366511 传 真:0351-8366501

邮政编码:030006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