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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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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8-034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0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冯秀明副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于莹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姜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张向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郝晶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选举郝晶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福祥、蒋彪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8-035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16:30时在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冯秀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6人(独立董事于莹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何建芬女士代为表决),公司2名监事(监事姜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郝晶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增补人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郝晶祥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9日

报备文件:吉林高速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