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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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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8-57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0月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6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会议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8年10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8-58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0月9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下午15:00至2018年10月26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8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8年10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0号证券大厦23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1.00 关于聘任2018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二)提案表决及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以普通决议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经2018年9月2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8年9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出席会议登记时间用传真或现场方式进行登记。

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二)登记时间:2018年10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及2018年10月26日现场会议召开前半小时。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0号证券大厦2012董事会办公室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入场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陆炜弘 俞小洛

电话号码:0755—82992565 82990927

传真号码:0755—83990006

电子邮箱:sztj2405@163.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0号证券大厦2012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33

2、相关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90 投票简称:天健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备注:

1、上述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上述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