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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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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8-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8-134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0,125,913股,占公司总股本8.00%;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0月17日。

2015年3月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宜华健康”)以向林正刚、林建新、朱华、彭杰、邓宇光、侯旭英、黄微、夏青、阳阳、孙玉香、邓文芳、李红等12名自然人及南海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海成长”)、上海道基金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道基金滨”)、上海道基晨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道基晨富”)等3家机构发行87,219,512股股份及支付14,784万元现金的方式完成了对广东众安康后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康”)100%股权的购买,同时向深圳市前海新富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阳实业”)非公开发行36,585,365股募集配套资金。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林正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0号)(“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公司向林正刚发行68,317,398股股份、向南海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505,691股股份、向上海道基金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524,106股股份、向林建新发行8,098,862股股份、向上海道基晨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482,398股股份、向朱华发行429,268股股份、向彭杰发行429,268股股份、向邓宇光发行429,268股股份、向李红发行286,179股股份、向侯旭英发行286,179股股份、向黄微发行286,179股股份、向夏青发行286,179股股份、向阳阳发行286,179股股份、向孙玉香发行286,179股股份、向邓文芳发行286,179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6,585,365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公司已向核准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7,219,512股,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2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11,219,512股。2015年3月20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配套融资发行新股36,585,365股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47,804,877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5年1月8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林正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0号),核准公司向林正刚等12位自然人及南海成长等3家机构发行股份共计87,219,512股购买资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新增股份于2015年2月2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411,219,512股。

2015年1月8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林正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6,585,365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于 2015 年3月20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447,804,877股。

2018年7月16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447,804,87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179,121,95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626,926,827股。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0月17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0,125,913股,占公司总股本8.00%;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人为11名,证券账户数为11户。

(四)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1: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前,林正刚、朱华、彭杰、邓宇光、李红、侯旭英、黄微、夏青、阳阳、徐强、邓文芳持有的限售股份总数分别为34,158,699股、214,634股、214,634股、214,634股、143,089股、143,089股、143,089股、143,089股、143,089股、143,089股、143,089股;按照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后,林正刚、朱华、彭杰、邓宇光、李红、侯旭英、黄微、夏青、阳阳、徐强、邓文芳持有的限售股份总数分别为47,822,179股、300,488股、300,487股、300,487股、200,325股、200,324股、200,324股、200,325股、200,325股、200,325股、200,324股。

注2:宜华健康向孙玉香发行286,179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众安康股权,原股东孙玉香已去世,其原持有宜华健康有限售条件股份228,943股全部由其合法继承人徐强(身份证号码:220203******232735)继承,相关证券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8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鉴于徐强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全部继承于孙玉香,因此,孙玉香取得股份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均适用于徐强。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的股东做出的主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宜华健康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林正刚、朱华、彭杰、邓宇光、李红、侯旭英、黄微、夏青、阳阳、徐强、邓文芳履行了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的相关承诺,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表;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