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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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对长期停牌的股票变更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2018-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及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10月16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旗下基金持有的“云南白药”(股票代码:000538)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7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菱信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申万菱信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申万菱信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截止2018年10月16日日终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2018年10月16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18年10月17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申万菱信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申万菱信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00537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1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申万菱信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申万菱信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 终止基金合同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止2018年10月16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基金合同将终止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 基金财产清算

1、自2018年10月17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同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将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在特殊情况下,若截至清算期限届满日,本基金仍持有流通受限证券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到期回购等),基金管理人可在该等证券可流通后进行二次清算。本基金的清算期限自动顺延至全部基金财产清算完毕之日。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根据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10、基金财产清算事项的说明

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如因持有停牌证券暂时无法变现的,本基金将先以已变现基金资产为限进行分配,待停牌证券复牌并全部变现后进行再次分配。

四、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本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情形后本基金将不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2、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如因持有停牌证券暂时无法变现的,基金将可能无法及时完成全部资产清算,且基金资产在停牌证券变现处置过程中亦可能进一步产生损失。

3、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5、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7日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根据《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申万电子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或跌破0.2500元时,申万电子A份额(场内简称:电子A,基金代码:150231)、申万电子B份额(场内简称:电子B,基金代码:150232)、申万电子份额(场内简称:申万电子,基金代码:163116)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10月16日,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积极进取类份额(申万电子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0.250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申万电子B份额近期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之申万电子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份额折算后申万电子A份额与申万电子B份额的份额数始终保持1:1配比;份额折算前申万电子A份额持有人的资产与份额折算后其持有的申万电子A份额的资产及其持有的新增场内申万电子份额的资产之和相等;份额折算前申万电子A份额的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申万电子A份额与新增场内申万电子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二、本基金之申万电子B份额表现为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份额折算前申万电子B份额的资产与份额折算后申万电子B份额的资产相等。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不发生变化,仍为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

三、申万电子A份额、申万电子B份额在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四、根据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申万电子B份额的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阀值0.2500元有一定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申万电子A份额与申万电子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申万电子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基金合同及《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不定期折算业务期间证券A、证券B停复牌的公告

根据《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 2018年10月16日为折算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A 份额(以下简称“证券 A ”,基金代码:150171)和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份额(以下简称“证券 B ”,基金代码:150172)于 2018年10月17日暂停交易,于2018年10月18日开市起恢复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本基金完成份额折算后的次一交易日为证券 A 和证券B复牌首日,当日即时行情显示的证券A 和证券B 前收盘价为前一交易日申万证券A 份额和申万证券B 份额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即 2018年10月18日即时行情显示的证券A和证券B的前收盘价为 2018年10月17日申万证券 A份额和申万证券 B份额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2018年 10月18日当日证券 A 和证券B 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规则详见 2018年10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wsmu.com)的《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截至目前,除上述份额折算事项外,本基金运作正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