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君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隋君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隋君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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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增长55.94%,主要系报告期内市场开发良好,销售额持续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增长57.14%,主要系报告期内市场开发良好,销售额持续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增长33.67%,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业务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增长了270.68%,主要系报告期内受汇率波动影响,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了-13446.09%,主要系本期部分存货价格上涨,存货价值回升,冲回部分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减少了-37.41%,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借款及购建固定资产所致。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92.39%,主要系报告期内委托贷款到期收回,和银行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79.19%,主要系本期支付较多工程款、设备款所致。
公司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了-100.00%,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办理结算所致。
公司预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减少了-39.08%,主要系预收客户的销售货款,本期交付货物所致。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期相比增长617.26%,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期相比增长50.37%,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期相比增长180.56%所致。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期相比减少-72.85%,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期相比增长159.30%所致。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期相比减少-146.38%,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的下降规模大于去年同期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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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君敏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8-069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0月4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10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君敏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8年10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8年10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2、审议《关于变更股份回购用途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刊登在2018年10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股份回购用途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8-070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股份回购用途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股份回购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股份,用途变更为拟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以自有和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并于2017年12月7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回购方案如下: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平均成本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预计回购股份 2000万股且回购股份平均成本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计算,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6个月。上述回购方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按照原回购方案,公司已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现考虑如下因素: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拟采用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形式,传达成长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旨通过注销回购股份的计划,体现公司对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
综上所述,公司拟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的用途:拟将已回购股份2000万股的用途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除此以外,回购方案中其他要求均不作变更。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8-072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4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10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美荣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股份回购用途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刊登在2018年10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股份回购用途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8-073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8日(周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7日-2018年11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特别注明: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1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村西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股份回购用途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10月1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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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日9:0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
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18年11月2日16:00前传真至公司证券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
1、会议联系人:师恩战、李娜君
联系电话:0535-8938520
传 真:0535-8938351
2、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股东参会登记表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1,投票简称:双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
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方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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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弃权或者反对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单位(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单位公章(签名):
委托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姓名):
地址:
有效证件及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股东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8-07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部分股票进行补充质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董事长杨君敏先生的函告,获悉董事长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票进行了补充质押,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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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董事长持有公司175,060,6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3.86%,本次质押后其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153,275,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87.56%,占公司总股本的12.13%。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数据。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公告编号:2018-071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