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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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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学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同比增加389.30%,主要系本期预付设备、工程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预收款项比年初同比减少37.47%,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同比增加261.80%,主要系本期应付收购股权款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同比减少100%,主要系本期归还长期借款所致。

5、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比年初同比减少100.00%,主要系年初有待转销项税所致。

6、报告期末,递延收益比年初同比增加65.81%,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7、报告期末,长期借款比年初同比增加100%,主要系本期增加长期借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内,其他收益比年初同比增加100%,主要系本期经营性相关政府补助调整到其他收益所致。

2、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116.22%,主要系本期设备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86.52%,主要系本期经营性相关政府补助调整到其他收益所致。

4、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减少61.25%,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利润下降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流净额同比增加86.14%,主要系本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流净额同比减少36.18%,主要系本年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流净额同比减少33.26%,主要系本期新增借款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8年10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迁移的议案》。

同意将控股子公司长春富奥万安制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注册地迁移至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首善大街588号,其他注册内容不变。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在匈牙利布达佩斯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汽车技术及汽车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8年10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

4、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锋、陈江、俞迪辉、陈永汉、傅直全等五名董事回避了表决。

同意2018年度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向浙江万安其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销售铸件产品,预计关联销售金额200万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8年10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向控股子公司长春富奥万安制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提供1,200万元的财务资助。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8年10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8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黎慕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2018年度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向浙江万安其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销售铸件产品,预计关联销售金额200万元。

陈黎慕为万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关联监事陈黎慕回避了表决。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9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在匈牙利布达佩斯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新公司暂定名称:VIE Technology(Europe)kft. (中文名称:万安汽车技术(欧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欧元。

2、本次投资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3、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VIE Technology(Europe)kft. (中文名称:万安汽车技术(欧洲)有限责任公司) (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100万欧元

3、注册地址:匈牙利布达佩斯

4、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日用品。

5、资金来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6、股权结构:

上述各项信息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新公司主要将以研发为主,兼顾欧洲市场营销及技术支持,包含产品研发、前沿信息收集、客户对接及市场营销等主要职能;解决高端人才招聘难的问题,同时便于导入欧洲成熟的研发人才及团队,加快推进公司技术升级、市场升级,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设立后,可能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及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行业及市场的变化,积极防范并化解各类风险。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0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公司2018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8年度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盛隆”)向浙江万安其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其弗”)销售铸件产品,预计关联销售金额200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只需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关系

安徽盛隆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万安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万安集团直接持有万安其弗35%,浙江万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万泽基金”)(万安集团间接出资比例为84.90%)持有万安其弗25%股权,万安集团合计持有万安其弗60%的股权,鉴于上述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时,关联董事陈锋、陈江、俞迪辉、陈永汉、傅直全回避了表决。陈锋、陈永汉、俞迪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兼任万安集团董事,陈江、傅直全为万安集团董事。

3、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名称: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齐金龙

(2)出资金额: 12,500万元

(3)住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

(4)成立时间:2009年6月24日

(5)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铸造、精加工及销售;耐磨材料生产、销售;炉料(不含煤、焦炭)销售;自营本公司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构成:

(7)最近一期(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人名称:浙江万安其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杨义青

(2)出资金额:2,500万元(人民币)

(3)住所: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

(4)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7日

(5)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汽车空压机部件及整机;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构成:

(7)最近一期(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安徽盛隆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万安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万安集团直接持有万安其弗35%,浙江万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万泽基金”)(万安集团间接出资比例为84.90%)持有万安其弗25%股权,万安集团合计持有万安其弗60%的股权,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万安其弗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安徽盛隆与万安其弗之间发生的关联销售行为为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能够及时满足生产的需求,并能为公司开拓市场提供补充,且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交易金额相对较小,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意见

安徽盛隆铸与万安其弗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安徽盛隆与万安其弗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履行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

(2)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按市场原则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1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根据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长春富奥万安制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万安”)提供财务资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公司控股子公司富奥万安;

2、财务资助额度:1,200万元;

3、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主要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和支付其他与生产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款项等。

4、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公司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财务资助对象结算资金占用费。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资助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4日;

7、审批程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春富奥万安制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2日;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制动系统、离合器操纵系统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服务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科开展经营活动)

5、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9月30日,总资产15,044.99万元,净资产为8,193.43万元,营业收入10,906.74万元,净利润629.89元,资产负债率45.54%。

6、公司持有股权:公司直接持有富奥万安股权比例为60%。

三、董事会意见

依据下属公司生产运营资金的需求,由公司向富奥万安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助主体有能力控制被资助对象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因此,上述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提高整个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融资成本,保证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最终确保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富奥万安制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用以支持子公司各项目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向长春富奥万安制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五、累计对外资助金额及逾期资助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为2,800万元(不含本次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8%,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孙公司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无逾期对外财务资助。

备查文件

1、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