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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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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延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 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 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Ⅰ.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及说明

Ⅱ.利润表项目变动及说明

Ⅲ.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及说明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上海通鸿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疌泉醴泽健康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000万元人民币的出资额的议案》,该投资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036、2018-038、2018-046号公告】。

(2)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参股西安润沣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事项,该投资事项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039、2018-040号、2018-048号公告】。

(3)公司已于2018年9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陕西新高新药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该收购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042、2018-043、2018-044号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延岭

日 期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18-049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出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18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王延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为新高新药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8-051号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8-052号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39证券简称:康惠制药公告编:2018-050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18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郝朝军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坡露的2018-052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18-051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为新高新药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陕西新高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高新药业”)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新高新药业在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新高新药业的其他股东将视具体情况按其持股比例向银行提供相应的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届时以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为新高新药业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高新药业在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新高新药业的其他股东将视具体情况按其持股比例向银行提供相应的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以届时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若新高新药业其他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条(五)本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包括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新高新药业其他股东赵平、马宁将被认定为关联方,赵平、马宁为公司提供的反担保将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担保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陕西新高新药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世纪大道中段55号清华科技园科技会展中心附5层510号

3.法定代表人:赵平

4.注册资本:4500万元

5.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不含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日用化工用品(不含危险品)、消毒用品、保洁用品、杀虫剂的销售;普通货物运输;物流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状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新高新药业的资产总额为100,775,261.41元,负债总额为55,715,644.06元,资产净额为45,059,617.35元,营业收入为119,365,854.95元,净利润为8,612,500.73(以上数据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2018年9月30日,新高新药业的资产总额为87,300,691.92元,负债总额为37,987,041.83元,资产净额为49,313,650.09元,营业收入为65,933,870.73元,净利润为4,254,032.7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新高新药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赵平持有其30%的股权,马宁持有其17.5%的股权,贺宏伟持有其0.5%的股权,王毅持有其0.5%的股权,赵海宴持有其0.5%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以与有关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目前尚未确定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每笔授信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具体合同约定。授权控股子公司董事长签署授信合同文本及授信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担保情况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并签署担保相关文件。前述担保尚需相关银行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新高新药业在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新高新药业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的经营决策及财务状况具有控制力,公司为此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影响。该项担保(包括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为新高新药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未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39证券简称:康惠制药公告编号:2018-052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作出的合理变更,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实施日期: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按照文件的要求编制本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而非自主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以下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18-053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分行业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用途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西北地区营业收入增幅较大,系子公司业务主要分布在西北地区。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公司代码:603139 公司简称:康惠制药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