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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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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狄洁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月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18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 210,938.63 万元,较年初增加 22,251.54万元,增幅11.7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06,191.44万元,较年初增加 11,341.45万元,增幅11.96%。

资产负债表项目中变动幅度较大的有:

单位:元

利润表项目中变动幅度较大的有:

单位: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中变动幅度较大的有:

单位: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详见2018年7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详见2018年8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18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8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2018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为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组通字[201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一步修改,并新增第八章党建工作。

6、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18年9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7、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详见2018年9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8、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满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详见2018年9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9、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2018年9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0、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8年9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1、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详见2018年9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2、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2018年9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18年9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4、公司子公司楼观管理公司与李增辉合同纠纷一案,2017年2月10日经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公司预计负债416.13万元,并同时将判决归属公司的建筑物210万元列入长期待摊费用,扣除相关税费,该事项对公司2016年度净利润的影响为-175.21万元。2018年3月1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判决,公司根据重审判决应列入预计负债为374.92万元,故公司2017年度调减预计负债41.21万元,增加营业外收入41.21万元。为进一步降低损失,公司已就该事项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止目前法院尚未判决。

15、公司于2008年12月9日披露董事会公告(公告编号:临2008-036),公司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解放路支行(以下简称:工行解放路支行)的五笔借款已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分别为:①借款 2700 万元,本息合计 2964.48 万元,公司已全部偿还2964.48万元;②借款1120 万元,本息合计 1555.28 万元,公司已全部偿还1555.28 万元;③借款1570 万元,本息合计 2019.92 万元,公司已偿还本金154.25万元;④借款800 万元,本息合计 1095.8 万元,公司已偿还本金150万元;⑤借款640 万元,公司已偿还本金 9.26 万元。上述五笔借款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公司还款义务已终结。详见2008年12月1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2010年启动重大资产重组, 2010年11月5日公司(原证券简称:长安信息)与陕西华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汉实业)、西安曲江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债务重组及资产出售协议》。该协议第7.1条约定:“对于在交割日前的事项导致的,而在交割日后出现的长安信息的负债(包括但不限于长安信息应缴但未缴的税费、因违反相关行政法规而产生的处罚、应付但未付的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因工伤而产生的抚恤费用、因违反与第三方签署合同约定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因交割日前行为而引发的诉讼所产生的支出或赔偿、因交割日前提供担保而产生的担保责任等),均由华汉实业负责处理及清偿。如长安信息根据生效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件、合同等清偿该等或有负债,长安信息有权向华汉实业追偿,华汉实业应立即偿付”。

后公司获悉工行解放路支行已将上述未全额实现本金的三起案件涉及的债权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陕西分公司),信达陕西分公司受让上述三笔债权后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信访。最高人民法院对其申诉已予以驳回。

16、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曲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管理公司)将持有的西安曲江之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江之星)15%股权转让给自然人朱静怡。曲江之星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500万元,酒店管理公司出资75万元,占曲江之星注册资本15%。截止报告期末,酒店管理公司累计收到曲江之星分红款28.39万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曲江之星总资产546.90万元,净资产499.68万元。本次曲江之星15%股权转让价格75.64万元。本次交易已经西安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018年8月28日出具《产权交易确认书》(西文产确字2018年第12号)。

17、公司受托管理景区从未因违反或涉嫌违反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63号)的相关规定被文物行政部门进行过行政处罚或调查。

18、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经营活动不存在对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的情形。

19、报告期内,公司无查封、冻结资产情况。

20、报告期内,公司无逾期贷款。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进

日 期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18-037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10月15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

5、会议由董事长杨进女士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柳三洋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杨进女士提名,聘任杨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3、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杨涛先生提名,聘任侯丽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两项议案: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总经理、副总经理简历:

杨 涛先生,1981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西安大唐芙蓉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文化艺术发展部主管、宣传策划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西安曲江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办部门总经理、西安曲江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侯丽娜女士,1977年6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曾任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书记员,科源电子公司经理,西安曲江新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副部长,大唐芙蓉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经理,西安曲江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曲江池运营总监,西安大唐芙蓉园景区管理分公司副总经理,曲江池遗址公园景区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西安曲江楼观道文化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西安曲江大雁塔景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18-038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24日收到柳三洋先生的书面辞呈,柳三洋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柳三洋先生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柳三洋先生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柳三洋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公司代码:600706 公司简称:曲江文旅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