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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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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丁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恒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毅

日期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2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诺力股份”)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18年10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20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董事陆大明、谭建荣、邹峻、刘裕龙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相关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7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因1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7,7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2234963),并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87,7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过户手续。2018年10月16日,上述股份已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按照相关要求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10月22日注销。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87,700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287,7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267,963,554股变更为267,675,854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267,963,554元变更为267,675,854元。

就注册资本变更及其他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力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及《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力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3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18年10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201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望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相关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7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因1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7,7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2234963),并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87,7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过户手续。2018年10月16日,上述股份已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按照相关要求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10月22日注销。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87,700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287,7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267,963,554股变更为267,675,854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267,963,554元变更为267,675,854元。

就注册资本变更及其他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力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及《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一064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诺力股份”)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1、变更注册资本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股份”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7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因1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7,7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力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36)。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2234963),并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87,7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过户手续。2018年10月16日,上述股份已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按照相关要求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10月22日注销。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力股份关于注销已回购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87,700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287,7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267,963,554股变更为267,675,854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267,963,554元变更为267,675,854元。

2、就变更注册资本及其他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如下:

3、就注册资本变更及其他相关事宜,同意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除以上修改条款外,无其他条款修改。经本次修改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5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公司办公楼2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12日

至2018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于2018年10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2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李裕丰、贡满

电话:0572-6210906

传真:0572-6210777

电子邮箱:sec@noblelift.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6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内容:提供自动化成测试物流系统。

●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99,937,311.68元。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不构成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积极影响。

●风险提示: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主体、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履约能力良好,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审议程序情况

相关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近日,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控股子公司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成”)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时代”)、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上汽”)签订了订单编号为“4300231941”、“4300233888”、“4300231183”、“4300233963”、“4300231931”、“4300232012”、“4300232010”、“430023235209”的订单,订单总金额为人民币299,937,311.68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载,合同对方当事人主要情况如下: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佳

注册资本:1955193267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1年12月16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股东出资:李平、黄世霖、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庭投资有限公司等

经营范围: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以上项目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交易对方宁德时代不存在关联关系。

2、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映明

注册资本:500000000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06月30日

注册地址:溧阳市昆仑街道城北大道1000号

股东出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加工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交易对方江苏时代不存在关联关系。

3、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映明

注册资本:500000000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06月30日

注册地址:溧阳市昆仑街道城北大道1000号

股东出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加工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交易对方时代上汽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的签约双方

甲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乙方: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二)交易价格

提供自动化成测试物流系统,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99,937,311.68元。

(三)结算方式

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支付。

(四)签署时间

合同的签订日期分别为2018年9月14日、9月18日、9月19日、9月26日、10月23日。

(五)生效条件及时间

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六)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验收之日止。

(七)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不构成影响,对公司未来相关期限内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上述合同已对合同主体、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必要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已正式生效。合同各方主体履约能力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等各方面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政策、市场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相关合同内容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611 公司简称:诺力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