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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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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艳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董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报表列报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化的原因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275,822,279.18元,增长了131.2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实施额度加账期的年度授信销售政策导致应收账款有所增长。

2、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65,163,790.63元,增长了56.8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司应收增值税返还款增加;二是代垫款项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867,962,594.92元,增长了78.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子公司在建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4、长期待摊费用比年初增加6,932,551.89元,增长了41.9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子公司本期排污权增加所致。

5、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增加128,304,033.64元,增长了61.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子公司应付往来款及股权款增加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减少485,715,000.00元,降低了83.76%。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子公司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的应付债券于本期到期偿还所致。

7、长期借款比年初增加185,715,000.00元,增长了64.6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借入长期借款所致。

8、其他综合收益比年初增加1,573,299.26元,增长了85.4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新投资成立的境外子公司产生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所致。

9、少数股东权益比年初增加56,409,573.29元,增长了70.3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新增控股子公司,取得少数股东投资所致。

(二)7-9月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化的原因

1、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7,440,995.15元,增长了35.3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7,692,203.68元,降低了43.36%。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子公司借款本金减少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8,154,800.87元,降低了100.00%。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上期对参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而本期无此事项。

4、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428,681.14元,增长了1743.9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取得的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77,541.08元,增长了1212.4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司报告期末理财产品本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且利率较上年同期上升,导致计提的未到期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同比增加;二是公司报告期初计提的理财产品利息收入本期到期转入投资收益的金额,同比增加。以上两项导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

6、资产处置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43,367.78元,降低了77.16%。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子公司本期确认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41,544,452.46元,降低了76.08%。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收购子公司股权确认的负商誉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8、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21,514,517.97元,增长了143.4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本期发生的美国石膏板事项律师费等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化的原因

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646,819,241.02元,降低了145.07%。降低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司本期借款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二是公司本期支付派息款较上年同期增加。以上两项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2、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比上年同期增加2,156,954.52元,增长了352.6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汇率变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自2009年起,美国多家房屋业主、房屋建筑公司等针对包括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建材)、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石膏)在内的至少数十家中国石膏板生产商在内的多家企业提起多起诉讼,以石膏板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赔偿其宣称因石膏板质量问题产生的各种损失。

自2010年开始,北新建材聘请了美国知名律师事务所,就美国石膏板诉讼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15年考虑到诉讼的进展情况,北新建材聘请了境内外律师事务所在石膏板诉讼案件中代表北新建材应诉并进行抗辩,以维护北新建材的自身权益。

自2010年开始,泰山石膏聘请了美国知名律师事务所代表泰山石膏应诉。在泰山石膏应诉之前,美国路易斯安那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以下简称美国地区法院)已就Germano案件对泰山石膏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泰山石膏向七处物业的业主赔偿2,758,356.52美元及自2010年5月起计算的利息。2014年7月美国地区法院判定泰山石膏藐视法庭,判令泰山石膏支付原告代理律师1.5万美元的律师费,判令泰山石膏支付4万美元作为藐视法庭行为的罚款,并判令泰山石膏以及泰山石膏的任何关联方或子公司被禁止在美国进行任何商业活动直到或除非泰山石膏参加本审判程序,如果泰山石膏违反禁止令,必须支付其自身或其违反本判令的关联方违反行为当年盈利的25%作为进一步的罚款。由于只有在撤销藐视法庭判令后泰山石膏方可应诉并进行抗辩,因此,泰山石膏于2015年3月向美国地区法院支付了4万美元,并支付了1.5万美元的律师费;由于导致美国地区法院作出藐视法庭判令的原因为泰山石膏没有参加Germano案缺席判决后的债务人审查会议,因此,泰山石膏于2015年3月支付了Germano案的缺席判决金额2,758,356.52美元及自2010年5月起计算的利息。另外,美国弗吉尼亚州巡回法院已就Dragas案件对泰山石膏作出缺席判决,判决泰山石膏赔偿4,009,892.43美元和判决前利息96,806.57美元,及自2013年6月计算的利息。泰山石膏与Dragas就此案达成和解,向其支付了400万美元和解费用,此案件已终结。泰山石膏申明,其同意支付前述款项并不代表泰山石膏认可上述案件的缺席判决内容,采取该等措施仅是为了申请撤销/避免藐视法庭判令并在撤销藐视法庭判令后参与石膏板诉讼案件的应诉及进行抗辩。

北新建材获知,由于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在诉讼中持续的积极抗辩,在多区合并诉讼案件中,原告指导委员会已向法院递交文书将其集团维修索赔金额降至约3.5亿美元。此外,原告指导委员会已提起动议主动请求撤销未决的多区合并诉讼中大量个人原告的索赔,原因是原告指导委员会称证据无法显示这些个人原告的家中安装了泰山石膏生产的石膏板。

北新建材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的通知,美国地区法院于美国时间2016年3月9日签发了一项判令,驳回了原告方针对中国建材集团的起诉。

在多区合并诉讼之外的独立案件Lennar案中,美国佛罗里达州房屋开发商Lennar Homes, LLC和U.S. Home Corporation(以下简称Lennar)在美国佛罗里达州迈阿密-戴德县第十一巡回法院针对包括北新建材、泰山石膏等多家中国公司在内的多家企业提起诉讼。经过多轮谈判,综合考虑Lennar案的诉讼成本及其对美国石膏板多区合并诉讼的影响等因素,北新建材、泰山石膏于2017年6月分别与Lennar达成了和解。其中,北新建材向Lennar支付50万美元以达成全面和解,泰山石膏向Lennar支付600万美元以达成全面和解。Lennar在收到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支付的全部和解款项后申请撤回其针对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提出的全部索赔和全部指控。前述和解协议约定,该和解协议的签署仅为避免或减少因诉讼而产生的费用和支出,不得解释为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的石膏板产品有质量缺陷,也不得解释为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承认在Lennar案中应承担法律责任。2017年7月,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分别向Lennar支付了全部和解费用。Lennar针对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的案件已经终结。

在多区合并诉讼之外的独立案件Meritage案中,美国佛罗里达州房屋开发商Meritage Homes of Florida, Inc.(以下简称Meritage)在美国佛罗里达州李县第二十司法巡回法院针对北新建材、泰山石膏及泰山石膏全资子公司泰安市泰山纸面石膏板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泰山)提起诉讼。经过多轮谈判,综合考虑Meritage案的诉讼成本及其对美国石膏板多区合并诉讼的影响等因素,北新建材、泰山于2018年3月共同与Meritage达成了和解。泰山将向Meritage支付138万美元以达成全面和解,Meritage在收到全部和解款项后申请撤回其针对北新建材和泰山提出的全部索赔和全部指控。前述和解协议约定,该和解协议的签署仅为避免或减少因诉讼而产生的费用和支出,不得解释为北新建材和泰山的石膏板产品有质量缺陷,也不得解释为北新建材和泰山承认在Meritage案中应承担法律责任。2018年3月,泰山向Meritage支付了全部和解费用。Meritage针对北新建材和泰山的案件已经终结。

在多区合并诉讼之外的独立案件Allen案中,Allen等原告在弗吉尼亚州诺福克法院针对弗吉尼亚州建材进口商Venture Supply, Inc.和经销商Porter-Blaine Corp.(以上两家简称Venture)提起诉讼,由于Venture宣称其被指控在Allen等原告的房屋中造成所谓损害及其他损害是由于Allen等原告的房屋中安装了泰山生产的石膏板而造成的,因此,Venture对泰山提起了第三方索赔(以下简称Allen案)。Venture与Allen等原告达成了和解(以下简称Venture和解),Venture针对泰山的第三方索赔,作为Venture和解的一部分,转让给了Allen等原告(以下简称转让的第三方索赔)。随后,Allen等原告针对泰山主张该转让的第三方索赔。经过多轮谈判和法庭听证会,综合考虑Allen案的诉讼成本及其对美国石膏板多区合并诉讼的影响等因素,泰山与Allen等原告就转让的第三方索赔达成和解。泰山须在和解协议生效日起60日内支付1,978,528.40美元和解费至托管账户。在支付完成后,针对泰山,Allen等原告免除上述转让的第三方索赔涉及的全部责任,并不得再就此提出任何索赔和指控。前述和解协议约定,该和解协议的签署仅为避免或减少因诉讼而产生的费用和支出,不得解释为泰山的石膏板产品有质量缺陷,不得解释为泰山承认在Allen案中应承担法律责任,也不得解释为泰山承认了该案的管辖权。2018年9月,泰山支付了全部和解费用至托管账户。对于泰山而言,Allen案已经终结。

美国石膏板诉讼案正在进行当中,目前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无法确认案件涉及的原告和物业的数量,也难以准确预测任何将来可能的判决结果。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已经聘请境内外律师就该案件的应诉策略以及对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的影响进行研究和评估,目前尚无法准确预估该案件可能对北新建材和泰山石膏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北新建材就上述美国石膏板诉讼事项发生的律师费等各项费用合计6,259,563.91元人民币;泰山石膏就上述美国石膏板诉讼事项发生的律师费等各项费用合计27,242,006.79元人民币。北新建材及泰山石膏报告期发生前述费用占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4.50%。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与泰山石膏就上述美国石膏板诉讼事项发生的律师费等各项费用合计5.50亿元人民币。北新建材及泰山石膏将持续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此事的发展,本着对投资者、消费者和行业负责任的态度,审慎应对和处理。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委托理财发生额为2018年7-9月数据。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王兵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8-036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传真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表决。全体9名董事进行了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报表格式的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财务报表格式的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核销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所审议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8-037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传真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表决。全体3名监事进行了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报表格式的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财务报表格式的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进行本次核销。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8-038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报表格式的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报表格式的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背景及依据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同时废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按照财会〔2018〕15号文件要求,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资产负债表

主要是合并原有项目: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二)利润表

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顺序调整。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合并、分拆、增补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按照前述通知中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18-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