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尹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仁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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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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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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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合并资产负债表科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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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本公司投资基金产品所致。
(2)预付账款变动原因: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公司子公司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完成股权变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及本报告期公司应收投资诚意金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投资入伙了合伙企业所致。
(6)固定资产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公司子公司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完成股权变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变动原因: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公司子公司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摊销水资源论证费及绿化费所致。
(8)预收款项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公司预收股权转让款及工程款所致。
(9)应付利息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碧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偿还与母公司的往来款所计提的利息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长期借款重分类增加所致。
(11)长期借款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贷款到期偿还贷款及长期借款重分类所致。
(12)长期应付款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公司子公司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增加拆迁重建补偿款所致。
3.1.2 合并利润表科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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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国中(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增加环保税所致。
(2)管理费用变动原因:①本期人员增加导致的人员费用的增加;②本报告期增加公司资产重组产生的中介机构费。
(3)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收回前期应收账款,导致资产减值损失减少。
(4)投资收益变动原因:①本期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向我公司分红,分红计入投资收益;②本期利用闲置资金及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③处置子公司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投资收益。
(5)其他收益变动原因:主要是增值税先征后返,退税存在时间性差异。
(6)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主要原因是由于去年同期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转回预计负债的营业外收入9,341,868.60元。
(7)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由于减少递延所得税费用所致。
3.1.3 合并现金流量表科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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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碧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偿还与母公司的往来款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本报告期公司预收出售资产股权款约11亿元,去年同期收到天地人及天津润源股权转让款约1.84亿,本报告期增加闲置资金及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去年同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约9.43亿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出售资产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碧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水务资产股权转让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拟出售资产公告》(临2017-053)。截至本报告期披露日,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国中水务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目前还在等待政府正式批复,待政府批复后公司将立即办理交割手续。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股东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小股东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目前各方仍在就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协商。
公司目前正积极推进办理本次资产出售剩余的四家公司所涉及的资产过户、工商登记、有权部门书面同意文件等各项工作。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7月27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8月7日披露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于 2018 年8月8日首次实施了回购,并于8月14 日公告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合计29,56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87%,成交均价3.04元/股,成交的最高价3.22元/股,最低价2.8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89,940,683.26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峻
日期:2018年10月26日
公司代码:600187 公司简称:国中水务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