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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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18-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8-081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7月11日,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一) 》(公告编号:2018-052),董事、总裁郝晓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97,37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8%),其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以协议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6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8年9月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董事、总裁郝晓锋先生在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22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03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8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董事、总裁郝晓锋先生发来《股份减持实施告知函》,截至2018年10月25日,董事、总裁郝晓锋先生已累计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合计44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66%,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本次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偿还个人债务。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公司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和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66%)。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

5、减持方式:协议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协议价格或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份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总裁郝晓锋先生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三、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2018年6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此次郝晓锋先生解锁28,8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并于2018年7月26日正式上市流通。此次解锁后,郝晓锋先生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为43,200股。

四、其他说明

郝晓锋先生作为公司董事、总裁,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总裁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50%。

截至本公告日,郝晓锋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五、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董事、总裁郝晓锋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郝晓锋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

1、郝晓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实施告知函》。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