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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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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66 公司简称:日出东方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徐新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立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翠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宏观经济影响,太阳能行业景气度持续下滑;公司对前期收购帅康电气的整合工作尚未完成,仍处于较大的投入阶段,同时公司收购帅康电气形成了较大金额的商誉,存在商誉等资产的减值风险;受金融市场波动影响,部分财务投资存在减值风险。

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较大亏损。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8-058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8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新建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8-059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8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军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8-060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注销概述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北京太阳神投资有限公司及注销孙公司北京晟轩投资有限公司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两家公司的清算、注销等相关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清算注销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本次清算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注销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太阳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太阳神”)

成立日期:2013 年 07 月 1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0741415196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创新路 7 号 1 号楼 205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新建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9月 30 日,北京太阳神资产总额200,062,745.00元,负债总额为100.00元,所有者权益200,062,645.00元, 2018年1-9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75.73 元 (未经审计)。

(二)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晟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晟轩”)

成立日期:2014 年 04 月 1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09944951X6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 9 号一幢 341 室(园区)

法定代表人:孙克军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9月 30 日,北京晟轩资产总额5,676.91元,负债总额为20,000.00元,所有者权益-14,323.09元, 2018年1-9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798.70元 (未经审计)。

三、注销原因以及对公司影响

鉴于“北京太阳神”、“北京晟轩”目前已无实际经营,为精简组织,提高管理效率,整合现有资源,降低运营成本,经公司审慎决定,注销 “北京太阳神”、“北京晟轩”两家子及孙公司。

注销完成后,“北京太阳神”、“北京晟轩”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四、其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两家子公司的清算、注销等相关工作,并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