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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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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222 公司简称:济民制药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丽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太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国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18-070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通过电话,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及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以9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专业能力、服务水准和信誉良好,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熟悉,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