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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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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总股本2%的公告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8-088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总股本2%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18年2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年2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3月20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1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根据上述规定公告如下:

截止2018年10月2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2,453,145股,占公司总股本(按照回购方案实施前总股本1,621,610,253股计算)的2.0013%,最高成交价为5.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161,183,860.24元(不含交易费用)。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8-089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

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提交2018年11月1日即将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本次回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和《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10月16日)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10月26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10月16日)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二、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10月26日)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