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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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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镇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德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德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项目

(1)货币资金: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7,501.32万元(年初为30,643.44万元),较年初减少13,142.12万元,主要系支付淘乐网络、中联传动、祺曜互娱原股东股权转让款所致。

(2)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3,861.42万元(年初为13,489.54万元),较年初减少9,628.12万元,主要系2017年业绩补偿款转投资成本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2,506.18万元(年初为16,877.09万元),较年初减少14,370.91万元,主要系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余额下降所致。

(4)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期末余额为1,127.47万元(年初为1,801.38万元),较年初减少673.91万元,主要系无形资产摊销所致。

(5)短期借款: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4,000.00万元(年初为9,000.00万元),较年初减少5,000.00万元,主要系部分银行贷款已还款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1,308.91万元(年初为2,283.17万元),较年初减少974.26万元,主要系2017年度奖金已发放完毕所致。

(7)应交税费: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666.94万元(年初为6,623.05万元),较年初减少5,956.11万元,主要系2017年应缴企业所得税在2018年缴清所致。

(8)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16,909.01万元(年初为31,815.83万元),较年初减少14,906.82万元,主要系支付淘乐网络、中联传动、祺曜互娱原股东股权转让款所致。

(9)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为145.06万元(年初为213.31万元),较年初减少68.25万元,主要系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与计税基础差异减少所致。

2、利润表项目

2018年1-9月归属母公司净利润774.50万元(上年同期9,373.16万元),同比减少8,598.66万元,具体分析如下:

(1)营业成本:营业成本本期数为1,183.98万元(上年同期2,602.27万元),同比减少1,418.29万元,主要系2018年影视剧收入减少导致相应成本减少所致。

(2)销售费用:销售费用本期数为396.03万元(上年同期3,243.97万元),同比减少2,847.94万元,主要系淘乐网络在2017年对客户端游戏《桃花源记2》进了一次大型推广活动,导致去年推广费较高所致。

(3)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本期数为3,853.21万元(上年同期2,566.94万元),同比增加1,286.27万元,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祺曜、大晟影业、星际互娱等公司,导致房租物业、人工成本增加所致。

(4)研发费用:研发费用本期数为5,707.04万元(上年同期2,687.99万元),同比增加3,019.05万元,主要系2017年8月开始合并祺曜互娱导致研发费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财务费用本期数为980.14万元(上年同期282.49万元),同比增加697.65万元,主要系子公司悦融投资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6)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本期数为-620.47万元(上年同期898.23万元),同比减少1,518.70万元,主要系联营企业亏损及公司理财产品收益减少所致。0

(7)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本期数为176.47万元(上年同期4,210.18万元),同比减少4,033.71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业绩补偿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6,571.42万元(上年同期净流入2,834.44万元),同比减少9,405.86万元,主要系支付的人工成本、公司税费增加及去年同期退回影视剧投资款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1,457.16万元(上年同期净流出10,132.86万元),同比增加11,590.02万元,主要系理财产品购买与赎回时间差异及支付原股东股权转让款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8,027.86万元(上年同期净流入2,972.62万元),同比减少11,000.48万元,主要系商业银行贷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人民币6亿元)、总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的公司债券。同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2018年7月1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8】730号),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6)。

截止本报告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在进行中。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镇科

日期 2018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大晟文化 股票代码:600892 公告编号:临2018-060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按照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而作出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大晟文化 股票代码:600892 公告编号:临2018-061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康曦影业提供借款额度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提供借款额度的对象:康曦影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曦影业”)

● 关联交易风险: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康曦影业提供借款可为其正常开展业务提供保障,保证公司实现预期经济目标,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提供借款额度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含),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 提供借款额度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一、借款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康曦影业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对子公司康曦影业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含)的财务支持,方式为提供借款。关联董事陈井阳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康曦影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对康曦影业提供借款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康曦影业情况介绍

康曦影业:注册资本1139.7849万元,主营影视制作、发行与放映等业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康曦影业总资产94,680.41万元,净资产22,400.92万元。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现通过深圳悦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康曦影业45.4539%的股权,且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陈井阳兼任康曦影业董事,康曦影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拟发生的提供借款等交易,均依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双方参照市场协议价格执行,并将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提供借款额度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拟向康曦影业提供借款,将补充康曦影业的流动资金,用于其生产经营的可持续发展。资金占用费率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拟对康曦影业提供借款额度是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合理预测确定的,符合公司的经营实际和未来发展战略,本次拟向康曦影业提供借款,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康曦影业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的整体经营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提供借款额度的主要内容

为更好地满足康曦影业未来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总体融资成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现拟向康曦影业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财务支持,方式为提供借款,具体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含),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2、借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3、资金占用费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4、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5、借款方式: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6、担保:康曦影业股东王小康、王静茹拟为本次借款事项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7、授权:本次借款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康曦影业的业务开展情况,在审议额度内全权处理具体事宜。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拟对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为关联方康曦影业提供借款额度,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康曦影业的资金实力,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大晟文化 股票代码:600892 公告编号:临2018-058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收到董事表决票9份,实际收到9份。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康曦影业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对子公司康曦影业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含)的财务支持,方式为提供借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康曦影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对康曦影业提供借款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拟发生的提供借款等交易,均依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双方参照市场协议价格执行,并将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关联董事陈井阳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康曦影业的业务开展情况,在审议额度内全权处理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大晟文化 股票代码:600892 公告编号:临2018-059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收到监事表决票3份,实际收到3份。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而作出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康曦影业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对子公司康曦影业提供借款事项是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合理预测确定的,符合公司的经营实际和未来发展战略。本次拟向康曦影业提供借款,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康曦影业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的整体经营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0892 公司简称:大晟文化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