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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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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陶登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尉可超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情况说明

1.应收票据增加,系公司本期钢材销售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增加,系报告期预付材料款及工程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减少,系报告期公司加强清欠力度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增加,系报告期末日照公司增值税留抵所致;

5.固定资产增加,系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所致;

6.在建工程减少,系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系报告期公司提取减值准备所致;

8.短期借款减少,系报告期公司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9.预收款项增加,系报告期公司预收钢材款增加所致;

10.应交税费增加,系报告期公司增值税及所得税增加所致;

11.其他应付款减少,系报告期公司增加付款力度所致;

12.应付利息减少,系报告期公司支付利息所致;

13.应付股利增加,系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分红所致;

1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系报告期公司偿还到期应付债券及借款所致;

15.长期借款增加,系报告期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16.长期应付款增加,系报告期公司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17.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系公司专项科研经费增加所致;

18.未分配利润增加,系报告期公司实现持续盈利所致。

情况说明

1.税金及附加增加,系新增环境保护税和水资源税所致;

2.管理费用减少,系公司按钢铁行业成本核算办法要求,维修费计入制造费用所致;

3.研发费用增加,系报告期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系报告期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所致;

5.其他收益增加,系公司适用新会计准则,新增会计科目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增加,系公司适用新会计准则,新增会计科目所致;

7.投资收益减少,系报告期处置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盈利减少所致;

8.营业外收入减少,系报告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收入减少所致;

9.营业外支出减少,系报告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10.所得税费用增加,系报告期公司实现利润增加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系公司报告期毛利率增加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支出减少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系报告期公司资产处置减少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系报告期取得借款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22 证券简称:山东钢铁 公告编号:2018-076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0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多媒体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陶登奎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对需审议议案进行记名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公司副董事长陈向阳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王国栋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徐金梧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胡元木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公司监事杨再昌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陈明玉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金立山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邵明天先生、尉可超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发行2017年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并申请发行2018年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炜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景言、孙姝伊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炜衡(济南)律师事务所认为:山东钢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8-077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下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登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提高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钢铁”或“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支出,支持控股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拟向日照公司提供3年期不超过35亿元的人民币借款额度(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超过7%,按实际借款金额和天数计收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所属莱芜分公司的自筹资金。本次借款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事长与日照公司签署相关《借款合同》,在《借款合同》中具体约定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及还款日期等事项。山东钢铁为日照公司提供借款总额占日照公司股东为其提供借款总额的比例未超出其持股比例,上述借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8-078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一钢铁》要求,公司将2018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公司主要品种产量、销量、营业收入情况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使用。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8-079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钢铁”或“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公司”)提供3年期不超过35亿元的人民币借款额度(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 借款利率:不超过7%。

一、借款事项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支出,支持控股子公司日照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拟向日照公司提供3年期不超过35亿元的人民币借款额度(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超过7%,按实际借款金额和天数计收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所属莱芜分公司的自筹资金。

二、日照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临钢路1号

注册资本:389,603.69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向阳

企业性质:股份公司

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建筑材料(不含水泥)、矿石加工、销售;铸锻件、机电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加工;矿山投资;冶金废渣、废气综合利用;冶金工程设计及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房屋、设备租赁;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51%的股权,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7.99%的股权,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1.01%的股权,合计持有100%的股权。

2.日照公司主要业务

日照公司钢铁精品基地被列为山东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试点的核心项目,产品主要定位于高端装备制造、海洋工程、汽车、家电等行业,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

3.日照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三、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有利于加快日照钢铁精品基地建设,促使其尽快达产达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支出,更好的回报全体股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借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日照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可以及时掌握和监控借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借款风险整体可控,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周转。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借款金额及逾期金额均为零。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0022 公司简称:山东钢铁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