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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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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叶晓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雷以平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小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因筹划收购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6月19日起停牌。

2018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重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553号)(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和中介机构等各方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摘要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0月26日开市起复牌。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重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2、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事项

鉴于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转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四方专户,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三方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在报告期内完成相关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

3、关于诉讼事项

2018年8月,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龙南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龙南骏亚数字”)因买卖合同纠纷对深圳迈智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智威”)及其股东王刚、傅祥圭提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共计9,119,905.02元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7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同月,公司收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下发的通知书,对龙南骏亚数字追加傅祥圭为本案共同被告的申请,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因此龙南骏亚数字与迈智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被告为深圳迈智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王刚(自然人),具体详情见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

4、关于对外投资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骏亚国际电子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7日在香港注册成立香港牧泰莱电路国际有限公司,已发行股本100,000港元,主要从事贸易业务。香港牧泰莱电路国际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骏亚国际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6成立深圳市骏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经营范围为研发和销售印制电路板、高精密互联线路板、特种线路板、柔性线路板,电子设备、移动通信系统及交换设备、电脑及其配件,半导体、光电子器件、电子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深圳市骏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关于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事项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15号文”),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公司将于本报告期开始按照财会15号文的要求编制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不影响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386 公司简称:广东骏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