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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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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越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日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

单位:元

2、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

单位:元

3、年初至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海卫通增资及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工商登记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维通信”)以自有资金向海卫通支付 900 万元作为增资款,将海卫通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000 万元增加至 6600 万元, 增资完成后,公司以 924 万元的价格向宁波市波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导投资”)转让海卫通 462 万股股权;波导投资向海卫通支付 4336 万元作为增资款将海卫通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600 万元增加至 7773 万元。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海卫通 46.80%股权,海卫通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截止本公告日,上述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根据交易协议,海卫通完成工信部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后,波导投资尚需向海卫通支付增资款1734.40万元,向三维通信支付股权转让款369.60万元。

(2)全资子公司部分完成转让闲置资产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维通信”)同意公司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全资子公司浙江三维通信移动互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互联”)持有的部分闲置房产转让,交易价格参照杭州市同类资产市场价格,资产转让价格将根据最终交易结果确定。截止本公告日,部分闲置房产已完成转让,获得税前处置收益79,490,633.61元。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越伦

2018 年 10 月 31 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8-079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批公司新增使用

银行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已批准使用银行授信额度概述

经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公司(含子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银行票据、信用证开证等累计使用银行授信余额控制在人民币120,000万元之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的相关合同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

二、新增使用银行授信额度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公司新增使用银行授信的议案》,根据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含子公司)申请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银行票据、信用证开证等累计使用银行授信余额增加至18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的相关合同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本议案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新增使用银行授信额度,是为了确保公司有足够的生产经营资金,满足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的需要,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本次申请新增使用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新增使用银行授信额度相关事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8-080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通信”或“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同时废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后,公司编制 2018 年第三季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 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并相应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数据: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 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 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为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8-076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书面传真、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下午在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58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8年10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8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大众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公司新增使用银行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含子公司)申请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银行票据、信用证开证等累计使用银行授信余额增加至18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的相关合同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本议案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同时废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8-077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书面传真、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下午在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581号三维大厦公司会议室准时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大众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为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8-078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