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津劝业 公告编号:2018-034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0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本部九楼九重天会议室(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90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明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何海颖女士、华永臣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董事庞伟先生、司永胜先生代为出席并签署本次会议决议及相关会议资料。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天津尚志思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孔金荣、蒋璐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