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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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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8-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8-061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1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多功能会议厅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10月26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口头通知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于波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于波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了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李介平提名,同意补选吴理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就任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吴理让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于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的职务,为了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李介平提名,同意补选吴理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同时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补选监事会监事。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理让,男,1972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审计师。2011年3月至今,在瑞和股份任职。吴理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5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吴理让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8-062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8年10月2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口头通知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截止至2018年10月31日下午15:00,8位董事分别通过传真、当面递交等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情况如下:

一、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补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并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补选监事会监事。公司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监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事项合法合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股东大会审议权限,因此,董事会同意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补选监事会监事。

二、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8年11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于2018年11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8-063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核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并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补选监事会监事。公司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监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事项合法合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股东大会审议权限,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监事会的提议,并决定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8-064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1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16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至 2018年11月16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11月16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11月15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11月16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11月12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8 年11月12日(星期一)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 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2、《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其中议案1由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由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2018年11月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 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登记时间:2018 年11月14日(星期三,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27 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似心、戚鲲文

联系电话:0755-33916666 转 8922

联系传真:0755-33916666 转 8922

邮 编:51800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洪似心、戚鲲文

联系电话:0755-33916666 转 8922

联系传真:0755-33916666 转 8922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0。

2、投票简称:瑞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 ,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1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8年11月16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 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