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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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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证券代码:600532 公告编号:2018-065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10月31日上午10时0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00-1800号金控广场T1楼21层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俞倪荣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为全资曾孙公司融资事项追加担保的议案;

●2017年8月,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曾孙公司临淄宏达与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租赁”)签订了总金额为15,000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根据约定,公司为临淄宏达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合计金额为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钧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钧晟”)及其下属子公司上海邦格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邦格”)分别拟与国金租赁签订《保证合同》,根据《保证合同》约定,上海钧晟及上海邦格为临淄宏达上述融资事项提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临淄宏达拟与国金租赁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临淄宏达以其持有的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鼎矿业”)30%的股权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质押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临淄宏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688.0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为全资曾孙公司提供延期担保的议案。

2014年7月,公司全资曾孙公司东平宏达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融资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4年。同时,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民生租赁签订《保证合同》,为东平宏达的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近日,东平宏达与民生租赁拟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将融资租赁期限延期至2021年11月。同时,公司与民生租赁拟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为东平宏达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期限延期至承租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东平宏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429.99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上网公告及附件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8-066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曾孙公司融资事项追加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淄博市临淄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淄宏达”)

● 2017年8月,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曾孙公司临淄宏达与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租赁”)签订了总金额为15,000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根据约定,公司为临淄宏达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合计金额为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钧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钧晟”)及其下属子公司上海邦格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邦格”)分别与国金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根据《保证合同》约定,上海钧晟及上海邦格为临淄宏达上述融资事项提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临淄宏达与国金租赁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临淄宏达以其持有的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鼎矿业”)30%的股权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质押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临淄宏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688.01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17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淄宏达与国金租赁签订了总金额为15,000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公司为临淄宏达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合计金额为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钧晟及其下属子公司上海邦格分别与国金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根据《保证合同》约定,上海钧晟及上海邦格为临淄宏达上述融资事项提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临淄宏达与国金租赁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临淄宏达以其持有金鼎矿业30%的股权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质押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临淄宏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688.01万元。

(二)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8-065号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淄博市临淄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注册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南金村

法定代表人:鲁志军

主要经营范围:铁矿地下开采(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选矿,铁矿石、铁精粉、铜精粉、钴精粉、废石、金银饰品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担保人1:上海钧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担保人2:上海邦格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淄博市临淄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截至《保证合同》签订日《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剩余租金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租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担保范围: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为债务人在租赁合同、转让合同项下对债权人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全部租金(包括根据租赁合同不时上调的部分);首期租金、保证金、管理费或手续费和期末留购价;迟延履行金;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债权人为保障或执行其权益所发生的费用;债务人在租赁合同、转让合同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解除或被认定无效或无法执行情况下需向债权人承担的任何性质的支付、返还或其他义务;租赁合同、转让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应由债务人承担的付款义务。

四、《股权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截至《股权质押合同》签订日《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剩余租金

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自租赁合同生效起至租赁合同项下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出质人的质押担保范围为质权人(作为出租人)在全部租赁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全部应付租赁款(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租金、手续费或各期租赁管理费、名义货价或期末留购价、保险费以及全部应付租赁款根据租赁合同不时上调的部分);迟延履行金;损害赔偿;质权人(出租人)为保障或执行其权益所发生的费用;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因任何原因(按租赁合同项下约定的提前还款除外)提前终止或被认定无效或无法执行情况下需向质权人(出租人)承担的任何性质的支付或其他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本次上海钧晟、上海邦格为临淄宏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及临淄宏达的质押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临淄宏达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上海钧晟、上海邦格为临淄宏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及临淄宏达的质押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临淄宏达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同时公司也依法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118.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6%;上述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8-067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曾孙公司提供延期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平宏达”)

● 2014年7月,公司全资曾孙公司东平宏达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融资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4年。同时,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民生租赁签订《保证合同》,为东平宏达的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近日,东平宏达与民生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将融资租赁期限延期至2021年11月。同时,公司与民生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为东平宏达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期限延期至承租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东平宏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429.99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7月,公司全资曾孙公司东平宏达与民生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4年。同时,公司与民生租赁签订《保证合同》,为东平宏达的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近日,东平宏达与民生租赁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融资租赁期限延长至2021年11月。同时,公司与民生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为东平宏达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期限延期至承租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东平宏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429.99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8-065号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整

注册地点: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彭集街道鲁屯村

法定代表人:侯维才

主要经营范围:铁矿石开采(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铁矿石精选、磨碎及矿石、矿粉、工矿机械配件购销。金银饰品、贵金属销售及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担保人: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成立之日起至承租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担保范围:保证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前息、全部租金、违约金、补偿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本次公司对全资曾孙公司东平宏达与民生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事项提供延期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公司对全资曾孙公司东平宏达与民生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事项提供延期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同时公司也依法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此表示认可。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118.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46%;上述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8-068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主要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变更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搬迁至新址办公,公司同时对公司网址及联系方式做相应变更。公司新办公地址、网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1800号金控广场T1楼21层

网址:http://www.hdky600532.com/

投资者咨询电话:021-50342280

传真:021-50342907

以上公司新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欢迎广大投资者来电来访。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