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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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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金融资产的进展公告

2018-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金融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2月,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盛投资”)以自有资金出资参股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持有财通证券股份6,200万股,占财通证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总股本的1.7275%。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监管规定,九盛投资所持财通证券股份于2018年10月24日起可上市流通。

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授权九盛投资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行情以及公司经营情况择机适量对九盛投资所持有的财通证券股份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发行可交换债券、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出售等。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九牧王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8-034)。

九盛投资于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30日合计出售财通证券股份25,045,100股,累计成交金额187,019,866.58元,占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51%;扣除成本及相关税费后,实现投资净收益为95,592,274.51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9.35%。截至2018年10月30日收盘后,九盛投资还持有财通证券36,954,900股。

以上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