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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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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8-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9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收购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邮科院”)的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导致中国信科间接持有本公司44.12%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收购已触发收购人要约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义务,中国信科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相应要约收购义务。

2、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作为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作为本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中国信科成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收到控股股东烽火科技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8]54号),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邮科院”)和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科研院”)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信科,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将武汉邮科院与电信科研院整体无偿划入新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施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中国信科于2018年8月15日设立。

本次无偿划转前,中国信科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无偿划转后,中国信科通过武汉邮科院间接持有本公司285,748,31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12%,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但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收购尚需中国证监会豁免中国信科因本次收购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收购的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收购报告书以及豁免要约收购等后续工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