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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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8-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8-176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97,183,0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54%;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8年11月8日。

3、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197,183,098股股票自解禁上市流通之日起继续锁定12个月。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85号),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0,845,070股股份。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投资”)发行140,845,070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新增股份于2015年11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恒逸投资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0,845,070股,总股本增加至1,306,132,696股。

2、2018年4月23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暨2017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648,424,3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恒逸投资持有的140,845,070股股票增加至197,183,098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8年11月8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197,183,0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54%;

3、本次申请限售股解除限售的股东: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锁定期承诺,不存在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其持有的197,183,098股股票自解禁上市流通之日起继续锁定12个月。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恒逸石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有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五日